佛 学 基 础
界诠法师编辑
序言
佛法是有精密条理的教法,经籍繁多,教理高深。对于初学面对无边的法流,不免望洋兴叹之感。如缺乏一般性的了解,就拘蔽于所传授的,或通俗的信仰,自以为是最究竟的、最完美的佛法,那就不免固蔽而流于无知了。为此,初学者应先概略的了解佛法的本质与多方适应性。
《佛学基础》是属概论性的入门书。从了解佛学概念,乃至佛学的简史、五乘教法、佛学宇宙论、有情身心的研究、有情流转的业感、以及流行在中国的各宗思想要略。如此让初学者,对整个佛教有多方面的、一般的概略认识,然后研究深入,这就是编辑此书的意图所在。
从释尊大学而流传的佛法,是适应众生根性的,方便诱导而使学者达成身心自在解脱。人类的根性是多样,佛法也就各殊。佛法历经长期的流传,传到各区域又呈现不同特色。无论是印度,中国及各地区的佛法,由于学者的好乐不同,有重信赖的,有重戒行的,重义解的,重智证的,重自利或利他的。有不同的义解、持行,也就有不同的宗派产生。总之,佛法是智理的德行的宗教,是以身心的笃行为主,而达到深奥与研究。佛法的本质,决非抽象的概念而已,也决不以说明为目的。佛法的正解,决非离开信与戒而可成就。法是佛学的根本问题,信解行证,不外于此。所以《佛学基础》亦可是《佛学概论》,同学们能通泛概略的了解,然后取适应于自己个性的,或适应现代人心的,去深入、持行与发扬,作一个完美的佛弟子。
第一章 佛法僧三宝
第一节 何谓佛
所谓佛者,梵语佛陀之简称。(梵语,指印度之语言)译言觉者,或智者。即真正圆满觉悟宇宙人生之真相,亦即了悟诸法之事理的一切智人。因众生由无明所覆盖,对宇宙人生的真相,不知不觉,而流转生死。出世圣人,历劫修行,行满果圆,于一切无明睡眠中,朗然大悟,妙契宇宙之真理,如顽云开,故称觉者。觉有正觉、等觉、无上觉三义。正觉简别凡夫不觉和外道的邪觉而言,凡夫对于事物的真相不明,起种种颠倒,所以名不觉。外道依于有限的定力和通力,见事物的某些部分道理,执为真实,建立种种错误理论,自命为觉,实际上仍是有漏分别的错觉。佛陀以无漏无分别智亲证诸法的真如实相,是彻底觉悟者。等觉即遍觉义,简别二乘圣人,他们虽然是正觉,而未遍觉。佛陀兴运大慈悲,以自觉遍觉一切有情,所以是遍觉者。无上觉简别菩萨,登地菩萨福慧尚未圆满,唯佛悲智行愿皆已究竟圆满,无有过上,无有与之可比,所以称无上觉者。如佛地经论云:“于一切法一切法种相,能自开觉,亦能开觉一切有情;如睡梦觉,如莲花开故名佛。”
觉有觉察觉悟二义,觉察者,察知烦恼,如人觉贼,对治烦恼障;觉悟者,照了诸法,如睡得寤,对治所知障。觉复有三,自觉,觉他,觉行圆满。悟性真常,了惑虚妄,即自觉真理为自觉,运无缘慈,度有情众为觉他,穷源极底,行满果圆为觉行圆满。大乘义章云:“既能自觉,复能觉他;觉行圆满,故名为佛。”总之,所谓佛者,对宇宙人生的真相,先觉,先知,大觉,无上正等正觉者。
佛又有十种称号,即如来,乘如实道来成正觉;应供,应受人天供养;正遍知,真正遍知一切法;明行足,三明圆满,三业无失;善逝,自在入于涅槃;世间解,洞达世间一切事理;无上士,至高无上的智人;调御丈夫,能调御修正道的大丈夫;天人师,一切天人之导师;佛世尊,一切世人所共同尊重的人。
第二节 释迦牟尼佛
一、 释 名
佛有过、现、未十方三世无量诸佛,但在两千五百多年前。于娑婆世界,创诞于印度是释迦牟尼佛,即佛教之教主。释迦,译云能仁,礼让之义,种族之名,印度四姓(婆罗门,净行者;刹帝利,王种;吠舍,商人;首陀罗,农人。)中王族所属。牟尼,译名寂默,智也。意思是大智慧,能成就诸善法,离诸过恶。此名是已出家求解脱时所得名,后世简称释迦,又称释迦文。实名乔达摩悉达多。乔答摩,译云瞿昙,最胜义;悉达多,译云财吉,或成就义。
二、 出生年代
古来有种种异说,今依《众圣点记》说,是在公元前565年四月初八日,诞生于拘利城外兰毗尼园内无忧树下。父是印度中的迦毗罗卫国国王叫净饭王,母叫摩耶。七日后母殁,由姨母摩诃波阇波提抚养。
三、 青少年时代
(前558-537年,8-29岁)
从七岁开始学文,十岁习武。年渐向大,宅心高远,观诸世间事相,念皆悉非常,深生厌离。曾随父游于田野,见农夫耕作情景而无限同情和悲悯。净饭王闻之,心生愁忧,于是迎耶输陀罗为太子妃。并建三妃宫,又建三时殿,用来系留太子。太子不因此而有所染著爱恋。随后便出游四门,东门遇到老人,南门遇到病人,西门看到死人,北门逢一道人。太子甚为惊奇,便访道人,道人云:
怨亲平等心,不务于财色;所事唯山林,空寂无所营;
尘想既已息,萧条倚空闲;精粗无所择,乞食以资身。
太子回宫即思惟方便,欲求出家。因他出四门,见有老病死苦,常恐为此所逼,求道之念弥深。曾又见宫内彩女至夜分时,疲乏重眠,身形弊恶,不净流溢,太子历见,越感世间之不净污秽,倍增厌离。
四、 出 家(前537年)
太子既洞观世苦,终于在二月初八日晨,乘白马逾城而去,来到蓝摩国森林,剃除须发,著弊服。同修有憍陈如,跋提、摩诃男、婆湿婆、阿说示。太子初访道于跋伽婆,次访阿逻逻、郁陀罗。彼以非想非非想处为最上涅槃,因知见非究竟,不得所求胜法,便舍去,入摩揭陀乌罗叶象头山尼连禅河的森林里静坐思惟,苦修六年。
五、 成 道
太子勤苦六年,不得解脱,形体消瘦,犹如枯木。悟知苦行非成道之真因,即从座起,入尼连禅河洗浴。浴毕,接受牧女苏伽陀的牛奶供养,精神振作。憍 陈如等五人见此事,很感惊怪,以为退转,即便舍去,住在鹿野苑。太子独至伽耶,于毕钵罗树下,敷座而坐。自誓:
“若不成正觉,终不起此座。”
端坐思惟,降伏三魔军(一欺言宫庭被夺,二魔女淫扰,三怖兵威胁)。入深妙禅定,思惟真理。于十二月初七日夜,初夜得宿命通,知往昔诸事;中夜得天眼通,观众生种类差别;后夜得漏尽通,断诸无明烦恼,皆知世间一切因缘之理。初八日拂晓,睹明星而豁然大悟,妙契真理,得无上正真之道。
六、 转 法 轮
从始成正觉,初七日中,自受用广大法乐;第二七日,入海印三昧,不动道场,为十方深位菩萨,宣说自内证之真理――华严经;至三七日,本想先度初出家访道二仙,闻已命终,遂往波罗奈国鹿野苑,度憍陈如等五人,为说四谛之法。此五人为最初五比丘――僧宝,四谛之法――法宝,释尊――佛宝。以此为最初三宝。
成道二年,波罗奈国长者耶舍,归佛出家,其父母也归依佛,为最初优婆塞、优婆夷。耶舍朋党五十人也归佛出家。在波罗奈,得弟子五十六人。往摩揭陀国王舍城,度三迦叶,他们是事火外道。即优楼频陀迦叶及其弟子五百人,那提迦叶三百人,伽耶迦叶二百人。此一千人同归佛出家。次度有难陀、提婆达多、阿难陀、阿逸楼那、跋提利迦、罗睺罗等。又有婆罗门学者舍利弗、目犍连二人,闻佛弟子马胜比丘为说:“诸法因缘生,亦从因缘灭……”之偈,于是将弟子二百五十人率往归佛出家。从此为佛左右弟子,举其大数,有千二百五十人。又度迦叶,此人佛涅槃后,住持法化。在迦毗罗卫国时,度姨母、波阇波提为最初比丘尼。由此具备了四众弟子。随后逐渐庞大了僧团。
佛在摩揭陀国,为国王频婆娑罗王说法,王闻法后,并率诸大众归依佛,便在王舍城大竹园建竹林精舍,奉佛说法。又有舍卫城长者须达(给孤独),建祗树给孤独园精舍,奉佛法化。
七、 僧团发展的原因
佛陀反对种姓制,宣扬众生平等说;反对神创说和定命论者,宣扬缘起说和四谛法。主张物资公有,如土地、房舍、果树、用具不可私用,不可出卖,属常住所有。提倡四依住:即常乞食、粪扫衣、树下住、依陈弃药。制定这些,是为除五欲贪著。过着三常(衣、食、住)不足的生活,意在存念无常,勤求出离。
八、 最后说法与般涅槃
佛陀自成道后,周历四方,应机施化了四十余年。有缘众生已经度尽,未度者已作度化之因缘。于是到年八十之际,欲示寂于拘尸那城。在娑罗双树间,右胁而卧。正在此时一位外道叫须跋陀罗来求见,佛为他说法,成为最后度化弟子。并后接受了纯陀的供养。此时阿难无比悲痛,不知如何乞教,于是众中叫阿那律指教阿难请问佛陀四个问题:
一、佛灭后,以何为师?
二、以何安住?
三、恶性比丘云何调伏?
四、经典结集如何令人起信?
佛答:我涅槃后,应以戒为师;依四念处住;恶性比丘默摈置之;一切经
典首句应安“如是我闻”等证信句子。又嘱累弟子依法奉行,则是如来法身常住不灭。随即示大般涅槃,时是二月十五日。
九、 释尊八相示现
八相示现是佛陀一代的足迹。一降兜率,从兜率内院,降生人间,二托胎,降入母胎,三出生,四出家,睹世无常入山修行,五降魔,六成道,七转法轮,八入涅槃。
第三节 何 谓 法
所谓法者,梵语达磨,译云法,轨持义。轨谓轨范,能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合此任持自性轨范物解两义,即名为法。此法,概括宇宙一切事物。佛法之法,指佛所觉悟之真理,不舍悲愿,以世俗言说,显示自内证的如实义,宣示世间一切有情的善巧教法,这种教法可为众生轨则而成正觉,所以名为法。法者,道理义。于佛法中有四种:教、理、行、果。教法,指佛说能破无明烦恼之名句文声以及形之所示的种种施设,亦即三藏十二部的教典。理法,一切教法所诠之义理,能阐述宇宙人生之真相。行法,依理法起戒定慧诸行。果法,修行满足所证之圣果。如来一代教法,不出此教理行果四法。因法显理,依理起行,由行克果,四法收之,无不尽者。所谓信解行证,即与此四法相对而言。信者,信顺佛之教法;解者,解悟其义理;行者,依教理起修行;证者,依修行证悟圣果。常略云解行相资,解者知解,行者修行,与世所谓学理与实践相近。然于佛典中诸多法门,若就对治而言,则有无量,就修持总纲说,只有戒定慧三学。戒者戒律,防非止恶;定者禅定,静虑澄心;慧者智慧,研真断惑。依戒资定,依定发慧,依慧断除妄惑,显发真理。因位修学,不过此三。佛学简言即三学。佛学中的种种言论,无非说明知解与行持,此二者不可截然隔别,所谓知则行立,依解起行,行不盲目,有行又反验解。则是:“有教无观则罔,有观无教则殆。”
经云:“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又云:“从闻思修入三摩地”。
第四节 何 谓 僧
所谓僧者,梵语僧伽,译云和合众。即奉行佛陀教法的出家弟子。僧有四人僧、五人僧、十人僧、二十人僧四种。僧称为和合,主要体现在六和精神上。一戒和同修,即对所受戒法,善护受持,尊重爱敬,欢喜悦意,无违不诤,和合共住。二见和同解,对于出离尽苦的圣道能善巧如理通达,与诸修清净梵行的道伴,见解一致共同修学。三利和同均,同衣食利养,对于如法获得的财物,不个人隐藏,与诸同住者平等受用。四身和同住,同礼敬三宝的身业,有疾病违缘互相照顾。五口和无诤,同赞三宝功德,同修语业,有善法功德,互相赞叹鼓励,有过失互相善意的谏止举发。六意和同悦,同一信心,同修意业,念诸道伴,皆是替佛扬化,皆是正法主持人,皆是自己的善知识。此六和是解决僧团的思想上和经济上得到和乐、清净平等。见、戒、利的原则是平等、和谐、民主、自由、团结,此三为本质;身、口、意是思想行为,此三为表现。以上六和为事和。若约理和而言,指同证择灭道理。
僧有声闻僧,即修习小乘法,剃发染衣,具足出家沙门的形相。菩萨僧,即修习大乘法,或出家或在家的形相。出家僧众有五: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耶尼。在家有二众,称为白衣,即优婆塞、优婆夷。合为七众弟子,成为整个佛教的信徒。
佛弟子以“法味同受,财利共享”为原则。佛自成道后十二年中无有广戒,仅有略戒:“善护于口言,自净其心意,身莫作诸恶,此三业道净,能得此是行,是大仙人道”。到了十二年后开始制广律。之所以制定戒律的目的在于治理僧团,能使僧众健全。有犯者给予制裁,不接受――摈出。如律云:“大海不宿死尸”。这样能使僧团和合、安乐、清净。由此能得到众人的信奉,佛法得到久住。佛法依僧弘扬,有和合僧在,就有正法在。戒律中说,有五个比丘住世弘律弘法,正法住世。
总上所言为佛法僧三宝,为何称为宝?因他是指示众生断恶修善,离苦得乐,解脱系缚,得大自在的导首,极为尊贵,如世间珍奇宝物,所以称之为宝。《宝性论》以世间珍宝的六种譬喻来说明佛法僧称为宝的意义。希有、离尘、势力、庄严、最胜、不改。《心地观经﹒报恩品》以坚牢、无垢、与乐、难遇、能破、威德、满愿、庄严、最妙、不变十义说明佛法僧得名为宝的意义。
佛法僧三宝为组成佛教之三要素,佛陀为教主,佛法为教法,僧众为教徒。
第二章 佛学之史略
第一节 印度佛学略史
一、 结集三藏
佛应世时,亲闻佛说,佛示寂后,依佛遗教。佛之遗教,由诸圣弟子所闻持结集之法藏。然此法藏之结集,传说非一。
第一次结集,原因是:佛世时,无文字记录,依口头传诵,恐日久无凭而失传,或恐外道邪说参入。另种原因,佛刚灭度,有难调比丘跋难陀,欢喜而作偈言:“如来示寂,我曹安乐,若有所犯,谁敢诃斥”。迦叶听后甚悲,于是发动将佛一代教化结集起来。
此次结集,由迦叶为上首,选已证阿罗汉者五百人于王舍城外七叶窟内,由阿难诵经,富楼那诵论;优波离诵律。为经律论三藏,此为上座部,或称五百结集。
未加入窟内者,凡有数千人,为窟外或外界大众结集,以婆师婆为上首,除三藏外,还有杂藏、禁咒藏为五藏。称为大众部。
此外还有文殊、弥勒、阿难在铁围山结集大乘藏。第一次结集,有摩揭陀国阿阇世王的支助。
第二次结集是在佛灭后一百年间,出现第一次分裂。原因是当时徒众分东西两处居住,东部毗舍离有跋耆族比丘,与西部摩偷罗耶舍比丘在戒律上产生了异议。因毗舍离比丘向人乞钱被耶舍发现而引起争执,于是西部以离婆多为上首,有七百人;东部以萨婆迦摩为上首,有万人,在毗舍离婆利迦园中,举行大结集。此后公开分裂为二部,七百人为上座部,万人为大众部。
第三次结集,在公元前三世纪时,阿育王在位,他极尊奉佛教。因佛教徒与婆罗门教徒往往纷诤,欲重行结集佛典,以救弊端。召集名德一千人,推目犍连子帝须为上座,在华氏城,举行结集三藏。之后并派诸德各地宏扬佛法。
第四次结集,在佛灭后四百年间,有迦腻色迦王尽力尊佛。当时佛教部派崛起,各据已见,莫衷一是,于是招集五百罗汉,五百菩萨,五百在家学者,推胁尊者及世友为上首,在迦湿弥罗城,结集三藏,造三十万颂,九百六十万言。这为印度佛教经论有文字记载之始。
二、 巴利语及梵语佛典
前面几次结集都是以口授,到迦腻色迦王时,才有文字的记录。记录所用之语有巴利语和梵语两种。巴利语之佛典,在阿育王时,王子摩晒陀至锡兰布教,用印度普通方言,后世名为巴利语。在一世纪,锡兰无畏波陀伽摩尼王即位,建无畏山寺以供僧。后寺内分派,互执异语。王即招集大德比丘五百人,就口传之巴利语三藏,详为勘正,载之简册,是为巴利语之佛典,用锡兰土语记录。书写依印俗,用贝多罗树叶,两面以针刺文字,染以墨,可年久不脱。至五世纪,中印佛音至锡兰,复将三藏之注疏,辑成巴利语,于是巴利语佛典才告完成,流利于南方。
梵语佛典,中印度之语言,印度贵族本有一种流行的雅语,所谓合乎吠陀韵律之学问语,后来佛弟子结集经典,亦采用之,流行于北方。
三、 南方与北方佛教
佛教所传历史之久,地方之广,于时代、国土、民俗、有种种变化,教义组织及内容亦益丰富。佛教自阿育王以后,分南北二派,所谓南方佛教与北方佛教,简称南传与北传。南方佛教以锡兰为中心,弘传于南洋诸岛,现今流布于锡兰、缅甸、泰国、柬埔寨等地之佛教。其经典用巴利语,多小乘教义。
北方佛教,以大月支为中心,弘传于安息、康居、及葱岭以东诸国。现今流布于尼泊尔以北、中国、朝鲜、日本等地之佛教。其经典之原文为梵语,多诠大乘教义,兼含小乘。
四、 三藏十二部
三藏者,经、律、论,佛典之总称。经者,梵语修多罗,译云经。有四义,贯、摄、常、法。贯者,如线贯花,令不失散。诸法星罗,周散法界,圣人言说,能贯穿法义,令不散乱。摄者,贯穿深妙法义,摄持所化众生。常者,三世诸佛,随感去留,教范古今,不可改易。法者,轨道持义,十界同遵,永为楷模,不变规律。又译契经,契者,契当至合之义。上契诸佛之理,下契众生之机,所以名为经。藏者、库藏、包含、蕴和之义。此藏包藏佛所说经典。
律藏,梵语毗奈耶,毗尼之义译。此译调伏,调和控御身语等业,制伏灭除诸恶行义。或云灭,灭三业之过非,此从功能为号。律即法规、规章之义,能防止身口恶法,如世法律,断决轻重罪,佛所制定戒律,可以使人止恶防非。经典中,包藏有戒律的为律藏。
论藏,梵语阿毗达磨,新翻对法,是说以胜智对观真理。对法是智慧之别名。对即对向涅槃,法指诸法实相理或云无比法,此智慧是无比之胜法。论者,是问答抉择诸法事理,生无比胜智,故名阿毗达磨。经典中的论议经,是佛自辨法相之义,佛灭后,诸大菩萨准佛所说之义而解释、论辨法相义理的论典为论藏。
三藏为佛说法总的内容,十二部经,是将佛所说的教法,分成十二类。或云十二分经,十二分教,即是十二种形式。
一契经,有总有别,总摄十二部尽。十二分皆是契经,别即诸经中长行,直宣说法义,不限定字句。
二应颂,梵语祗夜,义译重颂,应前长行,重宣其义,或长行宣说,义犹未尽,更以颂显之。
三记别,梵语和迦罗那。记者决义。分别记事。有三义。
(一)记弟子生死因果;
(二)明记分别深密之义(酬答辨析真实义);
(三)对弟子授未来成佛之记。
四讽颂,梵语伽陀,即孤起颂,不说长行,直说偈句。
五自说,梵语优陀那,不请而说,为令当来正法久住,无有人问,而自宣说。
六缘起,梵语尼陀那,又云因缘。待缘而起之义。
(一)因请而说;
(二)因犯制戒;
(三)因事说法(对治法门)。
七譬喻,梵语阿波陀那,为令本义得明。
八本事,梵语伊帝目多伽,佛说弟子过去世的行业事历。
九本生,梵语阇陀伽,佛自述过去世行菩萨行之因缘。
十方广,梵语毗佛略,宣说广大甚深之法。又云广破、无比,能破诸障,无法比类。
十一未曾有,梵语阿浮达磨,宣说诸佛及弟子最胜殊特惊异甚深之法。
十二论议,梵语优婆提舍,究问推寻辨明法相义。
此十二部中,契经、重颂、讽颂是指经文上能诠之文体,余九是从其经文所载别事立名。
过去学者,为便于记忆,编成四句:
长行,重颂与记别 孤起无问而自说
比喻本生及本事 方广论议未曾有
五、 部 派 佛 教
初百年间,由迦叶、阿难等传持法藏,无有异议。至阿育王时,逐渐分裂,初仅是上座和大众两部。大众部至佛灭后,二百年时,展转分出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等八部。上座部反之,经二百年,一味和合,当佛灭后三百年初,展转分出一切有、犊子、法上、贤胄、正量、密林、化地、法藏、饮光、经量等十部、以上十八部,加根本上座大众二部,合成二十部。
六、 佛教在印度之兴衰
佛灭度后,有阿育王及迦腻色迦王相续提倡。佛灭初五百年间,全印所宏传者,唯小乘为盛,大乘法久湮闻于世,在一世纪时,北印马鸣出世,外除异道,内抑小乘,独扬大乘法。随后有龙树、提婆于南印盛弘大乘,宣扬般若性空妙理。四世纪,中印有无著、世亲承弥勒论师瑜伽法门,阐扬大乘唯识学。还有德慧、安慧、护法、清辨、戒贤、智光诸大论师盛极一时。佛教势力,遂普及全印度。八世纪,印度有位商羯罗出世,鼓吹复古思想,重振婆罗门教,排毁佛教。继则回教徒侵入印度,更受打击,佛教在印度中原,几至绝迹。
第二节 中 国 之 佛 学
一、 经律论之翻译
佛教传入中国时间,有种种异说。为一般所公认有后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和永平七年(公元64年)。但在此之前,即前汉哀帝元寿元年(前2年)有博士弟子秦景宪,受大月氏王使存口授浮屠经的记载(《三国志》、魏志﹒卷三十裴松之注)。最初有迦叶摩腾、竺法兰二人以白马载佛像经卷来洛阳,后建白马寺。此为我国有沙门、有寺院之始。此二人并在白马寺译出四十二章经,亦为译经之始。
至汉末西域译经师相续而来,初有支娄加谶自月支国来,首译道行般若、般舟三昧经等。安世高自安息国来华,译经达九十余部。三国至西晋,有康僧会、竺法护等译师来华。东晋时有佛图澄、道安等传译。姚秦有鸠摩罗什来长安,广译大乘经论,且宏讲之,随后有佛陀跋多罗、昙无谶、菩提流支,译有华严、涅槃、地持、十地经论等流行于世。至陈真谛渐译唯识诸经论,至唐代玄奘时译传最富。至玄奘时译经分新旧之别,玄奘之前为旧译,之后为新译。还有义净所译亦间及唯识。开元时有善无畏、金刚智、不空,专从事密教传译,宋时,施护天息灾、法天亦从密部翻译。
又曹魏时,昙摩迦罗译有僧祗戒心,立羯磨法授戒。至罗什始与弗若多罗共译萨婆多部之十诵律,事半未就,得昙摩流支及卑摩罗叉续成,为中国有广律之始。复由佛陀耶舍译出昙无德部之四分律。佛陀跋多罗共法显译之僧祗律。佛陀什译弥沙塞部之五分律。当时四并传行,唯后代独宏昙无德部之四分律。至迦叶遗律,唯传戒本,其广律未传。
二、 宗派之成立
宗派之成立,首为姚秦时罗什译的中、百、十二门,大智度四论为主而立三论宗。同时以成实论为主,立小乘成实宗。以北凉昙无谶所译大般涅槃经,而立涅槃宗。以北魏菩提流支所译的十地经论,而立地论宗。陈直真谛所译摄大乘论,立摄论宗。梁达磨来华传佛心印为禅宗之起源。又有依俱舍论而立小乘俱舍宗。陈末隋初智者依法华经开天台宗。至唐时,重四分律的道宣,立南山律宗。玄奘西行东归开法相宗之端绪。杜顺、智俨、贤首依华严经,创华严宗。净土宗则萌芽于庐山慧远之莲社。成立于唐之善导。依善无畏等所传的密教而立密宗。
除俱舍、成实二宗为小乘外,余均为大乘宗派,总称十三宗。涅槃、地论、
摄论,归入天台、华严、法相,则为十宗。总结为大乘八宗,小乘二宗。
三、 唐末以来之变迁
唐武宗毁佛教而各宗衰落,禅宗以简单易行,恢复后遂独盛弘,入宋之后,影响为宋明理学,与中国之思想界发生极大关系。如天台宗、华严宗之学说,赵宋以来亦流传不绝,而亦为能调和中国思想。至深入通俗之心理者,则为三世因果六道轮回之说。普及民间者,则为密宗之诵持,与净土宗之度亡。历元明而入清,禅宗既衰,求简易笃切之行,颇有会归净土法门。而南山律宗,在宋及明清间亦有继承者,故至今犹不绝。
早在七世纪顷,西藏国王双赞思甘普在位,极信奉佛教,遣大臣端美三菩提,往印度求之。留学南天竺七年,带许多经卷回国,根据梵语造西藏文字,翻译经典,为藏语佛典。元代忽必烈侵入西藏,采用喇嘛教,从西藏佛典译成蒙古大藏经。自元明时西藏蒙古的喇嘛教人居中国北方各省,但与华土僧俗未发生大关系。清代佛教衰败,诸宗不传,唯有喇嘛教盛行于西藏蒙古,当时清庭亦奉此教。此时居士弘传很多,如杨仁山,创立金陵刻经处,并从日本取回中国失传的唯识典籍。近几十年来,以日本及南洋西洋之交通便利,思想输灌之影响,遍究佛典,非拘泥于宗派传统,可谓佛教之新时代。
第三章 五乘教法
第一节 人 天 行 果
一、 皈 依 三 宝
1、皈依三宝的意义:学佛必从受三皈依起,三皈依是皈依佛、法、僧。受了三皈依,才算是佛教徒。虽研习佛教,若不皈依三宝,仍不为佛教徒。学佛之入门,以受三皈依为根本。如《大乘理趣六波罗蜜经皈依三宝品》中,如来答弥勒菩萨问:“若欲求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涅槃者,应当皈依佛法僧。
皈依是何义?皈是皈投、皈向,或回转义。依是依托、依止、或信赖义。皈投三宝,以三宝为依托。,凡回转依赖行为,都称皈依,非但佛教之专用。
皈依即救护义。如《大毗婆沙论》三十回说:“救护义是皈依义……诸有皈依佛法僧宝,不破学处,不犯律仪,不违法制,便能救护。彼破学处,毁犯律仪,违越法制、虽皈依三宝而不为救护。”学佛者,为解脱三途及流转生死痛苦,皈依三宝,仰求救护,就必须以佛为师,以法为药,以僧为友。尊佛、奉法、近僧就能得到救护。
皈依三宝为最先基层,往上还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菩萨戒,一切戒皆以皈依三宝为根本。所以皈依三宝的种类有五:一、翻邪三皈,二、五戒三皈,三、八戒三皈,四、十戒三皈,五、具足戒三皈。另有受大乘菩萨戒者,在忏悔与发愿之前,也必先受三皈。因此,虽说不是戒,却是一切戒之根本。
佛教对能皈依者范围很广,人、天、鬼、畜,只要发心皈依,皆可接受。对所皈依境,要选择真正皈依处,天神不足皈依,因有诸障碍,诸漏未尽,不堪为众生作大利益。三宝具足无量功德,堪为人天之师,故应皈依。
2、如何皈依:应如何求受皈依?受皈依,既是形式上的问题,更是心性上的问题。受皈依时,不仅口中念着,身体拜着,心里还得想着。主要还是在于心的领受。在佛世时,因受皈者根器厚,故不须礼节。如佛的第一个三皈弟子,耶舍的父亲,在佛前如此说:“我今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唯愿世尊听为优婆塞。”这样一说,便算受了三皈依。皈依三宝的词句,颇为简单,为三皈三结即:
我某甲(法名或本名),尽形寿皈依佛,尽形寿皈依法,尽形寿皈依僧。(三说后)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说)
前面三皈说三遍,是正授,后为三皈之结。受三皈时,说者听者,必须明白清楚,不能马虎。求受三皈,本来只要请求一位皈依师,在佛前三说三结便可。为了着郑其事起见,见月律师定三皈正范中,共有八项:
一敷座请师、二开导、三请圣、四忏悔、五受皈、六发愿、七显益劝嘱、八回向。
我们现在以事相为主,理应恭敬供养一切佛菩萨的圣像,一切经典,一切僧众。不过本师佛是释迦佛,本师僧是皈依师,为了报恩,偏重本佛,本师亦可。勿以为除本师佛,本师僧之外,其余不为恭敬供养,错也。
3、皈依后之行业:皈依三宝,可得救护,但必须修习正行,才能真正得救护。《瑜珈师地论》说:“当知皈依,有四正行: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善士即善友、善知识。《瑜珈师地论》又说:“云何名善友性?谓八因缘故,应知一切种圆满善友性。何等为八?谓安住禁戒,具足多闻,能有所证,性多哀愍,心无厌倦,善能堪忍,无有怖畏,语具圆满。”《华严经》说:“……汝今发心求菩萨道,为欲成就一切种智,应当勤求真善知识。善男子!求善知识,勿生疲懈;见善知识,勿生厌足;于善知识,有所教诲,当念随顺,不应违逆;于善知识,善巧方便,但应恭敬,勿见过失。”又说:“一切佛法,如是皆由善知识为而得圆满。以善知识,而为根本,从善知识来,依善知识生,依善知识住,依善知识为因缘,善知识能发起。”因为善知识有大恩德,作弟子者应正念思惟,如法亲近。对善知识应作师想、父母想。应承事恭敬供养。
承事供养善知识是为听闻正法,正法是佛的教法,依善知识开解,学人依之起行。在起行之前,依所闻法理引起如实不谬的作意,即是如理作意。有此作意。则知见自能清净,不起颠倒邪见,而起如理正行。正行,也即法随法行。法指涅槃法,最胜故。随法即道谛,它能证涅槃法,随顺于涅槃故。行是学人自心中受持此法,为求涅槃精进修行正道。是为法随法行。此为三皈后,所应行的四个次第。
二、 五 戒
1、总 说 五 戒
学佛者,在受三皈后,实践规则,即从受持五戒开始。受持五戒能获大功德,如《如阿难问事佛吉凶经》说:“受佛五戒者,是福德之人,无所畏避。”《辨意长者子经》说:“有五事行得生天上,何谓为五:一者慈心不杀群生,善养物命,令众得安;二者贤良不盗他物,布施无贪,济诸穷乏;三者贞洁不犯外色男女,护戒奉斋精进;四者诚信不欺于人,护口四过,不得贪欺;五者不饮酒,不过口行。此五乃得生天。”《优婆塞五戒相经》说:“若有善男子受持不犯者,以是因缘当成佛道。”《大智度论》说:“大恶病中,戒为良药;大恐怖中,戒为守护;死暗冥中,戒为明灯;于恶道中,戒为桥梁;死海水中,戒为大船。”经论把戒喻为大地,能生一切世出世善之依处。持戒有下中上品,下品持戒,得生人中,中品生天上,上品可得阿罗汉乃至无上菩提。受持戒法,守护无犯,能远离一切灾难恐怖,具足一切善法,为神之所护,三宝之所念。”《大智度论》说:“持戒之人,无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
戒是防止义,能防非止恶。戒与律常合称,戒是有所不为,律是有所当为;
戒是不能如此,律是应当如此;戒是各人持守,律是团体活动。在梵文中,戒叫尸罗,律叫毗奈耶。五戒,为得人天善趣异熟报身的根本,亦为修行圣道与成无上菩提的基础,进入佛门之后的在家弟子,便应受持,通常称之为在家戒。
五戒的毁犯,自轻重别之,有可悔不可悔之分。亦即性戒不可悔,遮戒可忏。五戒中,前四戒是性戒,性是体性义,即杀生等四种事,本性上即是一种恶法,无论受与不受,作了都是恶性的罪行,最后一条,属于遮戒,在饮酒本性上说,不是恶行,本性非罪,故饮酒不是性罪。但饮酒乱性,开不善之门,是生罪之因,可导致罪行,障碍善法。为防护净行,遮令不饮诸酒。
2、别 说 戒 相
1、杀生戒:不杀生戒。生是有情生命,杀是用各种器具,断绝有情生命。杀戒以杀人为重,杀旁生异类为轻,杀人以具足五个条件成不可悔罪:一是人,二人想,三杀心,四兴方便,五前人命断。
杀人的方法,不外乎自杀、教人杀、遣使杀。被杀者命断,杀者犯了杀戒不可悔罪。若赞人死,其人因此而自杀,亦犯不可悔罪。杀人后果,有三种:
(一)当时杀死,犯不可悔罪;
(二)当时不死,以后因此而死,亦犯不可悔罪;
(三)当时不死,以后亦不因此而死,犯中可悔罪,
所谓杀人,不限用刀枪,凡是能致人于死的手段,都称杀人。杀人的动机,不外四种,犯罪亦有差别:
一、为杀人而作方便者(如设陷井,置毒,放火、放水等),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变化人)死、畜生死、犯中可悔罪。
二、为杀非人而作方便者,非人死,犯中可悔罪;人死与畜生死,犯不可悔罪。
三、为杀畜生而作方便者,人、非人、畜生死,皆犯下可悔罪。
四、作不定方便者,人死犯不可悔罪,非人死犯中可悔罪,畜生死犯下可悔罪。
以上所举四种杀生动机,皆以动机对象边得罪,不以被杀的对象边得罪。戒杀生,亦戒堕胎,若杀胎儿,胎死犯不可悔罪;胎不死母死犯中可悔罪。俱不死中可悔。若杀母,胎死犯中可悔。
杀父母、阿罗汉犯逆罪。杀生以心为主,若无杀意,不犯重罪。意外误杀无犯。
2、偷盗戒:不偷盗戒。偷盗是不与取,即他人财物,不与而盗心窃之,将其取离本处而据为已有,是为偷盗,具六缘犯不可悔罪。
一、 他物,二、他物想,三、盗心,四、兴方便,五、值五钱,六、离本处(位置、形状、颜色)。
不论自取,教人取,或遣使取,或以势夺取,或侵占,或借用抵赖不还,或骗取,强夺、贪污、漏税、吞没等,皆是偷盗。无论地面上、地下、水中、高处、低处、树上、空中、动物、植物一切财物,不论是国家、私人、佛教、团体,只要有所属,皆不得偷盗。
还有盗心盗人,两足离本处行两步犯不可悔。盗舍利犯中可悔,恭敬心取无犯。经卷法器,一切三宝用品,庄严具皆不得盗。
盗值五钱或过,重罪不可悔;盗不足五钱,中可悔;作偷盗方便而未达成,下罪可悔。
无犯者:已想、同意、亲厚、暂时用、无主、狂、心乱等。
3、邪淫戒:不邪淫戒。淫是两性交会。邪淫是指除已夫妇之间的男女关系以外的非法淫事,乃至旁生动物行淫亦为犯。邪淫具四缘成犯:
一、 非夫妇,二、有淫心,三、是道,四、事遂。
若受五戒信士,除妻室以外,四处不得行淫:男、女、黄门、二形。
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形、二处不得淫。
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不得淫。
非人二形、畜生二形的三处不得淫。
若与以上淫者犯不可悔罪;两身和合而未行淫犯中可悔罪;发起淫心而未和合者犯下可悔罪。除女性三处男性二处,于其余部分行淫,皆可悔。
于熟睡中,女性或男性行淫犯重罪。于死女性男性行淫,死尸未坏或多半未坏,亦犯重罪。
无论有隔无隔,只要受乐即犯不可悔。若被强迫行淫,无受乐心不犯。
在一切邪淫戒中,以破净戒梵行者,罪最重。把比丘比丘尼、式又摩那,沙弥、沙弥尼。乃至受持八关斋戒于其斋日之佛弟子。破净戒亦称污梵行,但须第一次破,若虽曾受戒,已先被人破毁,再次与之行淫者,即不成破净戒罪,但为邪淫罪。若不受五戒而破他人净戒,虽未受佛戒,而没有犯戒罪,但其永不得求受一切佛戒,永被弃于佛法大海之边外,称破净戒者为边罪。
4、妄语戒:不妄语。妄语是虚妄不实的语言。妄语有大妄语、小妄语、方便妄语。大妄语具五缘:
一、所向是人;二、是人想;三、有欺诳心;四、说大妄语;五、前人领解。
妄语定义是不知言知,知言不知;不见言见,见言不见;不觉言觉,觉言不觉;不闻言闻,闻言不闻。
妄语方法有自妄语,教人妄语,遣使妄语,书面妄语。现相妄语。凡存心骗人,不论利用何种方法,使得被欺人领解,成妄语罪。凡言过人圣法为大妄语罪,不以大妄语骗人为小妄语,为救护众生作方便妄语无罪。
大妄语具上五缘,重罪不可忏;若言词不了或对方不解,中可悔。向天人作大妄语,天人解,中可悔,不解,下可悔。向畜生作大妄语,下可悔。
妄语中尚包括两舌、恶口、绮语,虽不算重罪,但犯可悔罪。作为佛弟子不应犯。
若说他人罪者,须具有见、闻、疑三根,若无根便犯谤罪,此应知。
5、不饮酒戒:酒,指一切可醉人,无论是谷酒、果酒、木酒、药酒等,酒糟亦不得吃。但有酒色,无酒香酒味,不能醉人者不犯。
有三缘便犯:一是酒、二酒想、三入口。犯此戒者,结归可忏悔罪。
3、五 戒 受 持
五戒可随分受持。《优婆塞戒经﹒受戒品》说:“若受三皈,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皈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皈,持二戒已,若破一戒,是名无分;若受三皈,爱持三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皈,受持五戒,是名满分。”《大智度论》说:“是五戒有五种受,名五种优婆塞:一者一分行优婆塞,二者少分行优婆塞,三者多分行优婆塞,四者满分行优婆塞,五者断淫优婆塞。一分行者,于五戒中受一戒不能受持四戒;少分行者,若受二戒,若受三戒;多分行者,受四戒;满分行者,尽持五戒;断淫者,受五五已,师前更作自誓言:我于自妇不复行淫,是名五戒。”五戒中,于杀盗淫饮酒不作者,为身善律仪,妄语不犯,是口善律仪。随分受,皆得戒律仪。
五戒受持时限,有一日,一月,一年乃至尽形寿。因戒有受法,亦有舍法,受了舍,舍了受,均不妨。若不能持随时可舍,可逐条舍,可全部舍。恐不能持而犯戒罪,故行舍法。《萨婆多论》说:“遇恶因缘,逼欲舍戒者,不必要从五众边舍,趣得一人即成。”
受五戒必是人道,余道不得受。人道中,五逆者不可得受,犯边罪故。
受五戒方法:
一敷座请师
二戒师开导
三请圣
四忏悔
五问遮难(盗僧物、六亲行淫、污梵行、父母病时舍去不顾、师长病时舍去不顾、杀害发菩提心众生)
六受三皈(我某甲,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尽形寿为()分优婆塞,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三结时。我某甲皈依佛竟、法竟、僧竟,余同。亦三说,如诸佛尽形寿不杀生,我某甲亦尽形寿不杀生:余四戒文同。)
七宣戒相
八发愿
九劝嘱
十回向
受持五戒,能远离修习善法的障难,具足增长善法的顺缘。《法句譬喻经》说:“戒德可持怙,福报常随已,见法为人长,终远三恶道。戒慎除苦畏,福德三界尊,鬼龙邪毒害,不犯持戒人。”严持五戒,为得一切戒的根本,证得一切无漏功德和圣果所依处。《优婆塞戒经》说:“是戒即是一切善法之根本也,若有成就如是戒者,当得须陀洹果,乃至阿那含果。”《大智度论》说:“持戒之人,常得令世人所敬养,心乐不悔,衣食无乏,死得生天,后得佛道,持戒之人无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
三、 五 戒 与 十 善
1、五戒与十善的关系
十善含摄在五戒之中,故常有五戒十善并称。修五戒十善,同得人天果报。十善亦为五戒之分化,离五戒并不别有十善。以类别而言,十善分属身、语、意三业。持修十善之行,乃为生于善道之行,谓十善业道,反之为十恶业道。
业行的体相差别,非常深广复杂。但一切业行,以十业道为根本。十业道中有善有恶,恶的名十恶业道,善的名十善业道。十恶业道即: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嗔恚、邪见。与十恶业道相反则为十善业道。
五戒中的妄语,实则含摄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之三善。两舌是挑拨离间;
恶口是毁谤攻击、骂詈、讽刺、刻薄语言等;绮语是花言巧语,言不及义等语。可知五戒概括了十善的身语二业的七支善戒。至于意业所属的贪欲、嗔恚、邪见三支,如不假身语二业的表现,便不成其为善恶之造作。意业三支,由身语七支所摄受,意业支配身语二业,身语二业表现意业,意业不能不假身语二业而有所造作。身语二业,若无意业为其造作恶的主宰,所造恶业。亦不成重罪,甚至无罪。所以,五戒即具十善。
五戒中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即十善中的身三业,为救生、布施、梵行。五戒中的不妄语,即含摄十善中的口四业,为诚实语、和诤语、爱软语、质直语。五戒中的不饮酒,可为十善中的意三业,即为不净观、慈悲观、因缘观。因酒能令人昏沉迷惑而失理智、贪、嗔、邪见亦为如是。
2、十业之果报
行十不善业的果报,在《华严经》中说得非常明了。即:“十不善道,是地狱、畜生、饿鬼受生因;十善业道,是人天因。十不善道,上者地狱因、中者畜生因、下者饿鬼因。于中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眷属乖离,二者亲族弊恶。恶口之罪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闻恶声,二种言多诤讼。绮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言无人受,二者语不明了。贪欲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无厌。嗔恚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长短,二者恒被于他之所恼害。邪见之罪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生邪见家,二者其心谄曲。”
行十善道,能成就人天乃至无上菩提。《十善业道经》说:“人天身、声闻菩提、独觉菩提、无上菩提皆以十善业道为根本而成就。”修持五戒十善,有出离心,方可证得贤圣果位。如果但求人天福报,或其戒力薄弱,可不堕于三途,待因缘成熟,发出离心,越出三界。或持一二戒,亦可保住人身。以其所持戒力强弱,决定果报之殊异。满持五戒,可生欲界第六天,多半是生到四天王天及三十三天。生色界及无色界为禅定之力,非此能得。作为佛弟子不应求人天福报,应求出世无漏圣果。
第二节 声闻行果
声闻者,为小乘行果,速则三生,迟则六十劫间,修空法,终于现世,闻如来之声教,悟四谛理,证阿罗汉果。因闻佛声教,故名声闻。《瑜伽师地论》去:“诸佛圣教,声为上首,从师友所,闻此声教,展转修证,永出世间,小行小果故名声闻。”
一、 四谛法轮
法轮,从喻为名。法即佛所说法,轮指转轮圣王之轮宝,有回转摧破之义,回转四天下,摧破诸怨敌。佛所说法,能回转众生界,摧破诸烦恼,降伏诸邪见,灭诸苦痛。《大智度论》云:“佛转法轮,如转轮王转宝轮,转轮圣王,手转宝轮空中无碍。佛转法轮,一切世间天及人中,无遮无碍,其见宝轮者 ,诸灾恶害皆灭。”转法轮者,转即说,法即为轮。佛初成道为五比丘说法——转四谛法轮,或一代教化均称转法轮。轮如舟车,喻佛法能通达涅槃彼岸。
佛法浩如渊海,法门无量,总括如来一代时教从始至终无非阐述四谛之理。自鹿野苑初转四谛法轮,至双林入灭时,复于遗教经中,三唱若于苦等四谛有所疑者,可疾问之。由此观之,如《中论疏》云:“如来一期出世,初后不同,同明四谛云,所以初后皆明四谛者,四谛是迷悟之本,迷之则六道纷然,悟之则有三乘贤圣。是故始终皆明四谛。”所以四谛是三乘共通之教理,非唯声闻之法。
四谛即:苦、集、灭、道。谛者真实不虚为义。《瑜伽师地论》云:“彼自相无有虚诳,及见彼故,无倒觉转,是故名谛。”四谛又称四圣谛,亦云四真谛,因圣者所见真理义。《瑜伽师地论》云:“唯诸圣者于是诸谛,同谓为谛,如实了知,如实观见,一切愚失,不如实知,不如实见,是故诸谛唯名圣谛。”
1、苦 谛
苦谛,即三界六道之苦报。此苦报包括有情及有情所依处,即有情世间器世间。苦以逼迫为义。《华严经》云:“苦圣谛此娑婆世界中,或名罪、或名逼迫、或名变异、或名聚、或名不出离、或名系缚本。”一切有漏色心,常为无常患累之所逼迫,故名为苦。
苦有多种,所谓二苦,三苦、八苦等无量诸苦。二苦者:有内苦、分身苦与心苦。身苦者、身患诸痛是;心苦者,忧伤嗔怖嫉妒疑等。外苦者,有怨贼虎狼等害,风雨寒热等灾。
三苦:一者苦苦,乖缘逼迫为苦性,苦更增逼迫,即成苦苦。二者坏苦,乐相坏时,能生忧恼。三者行苦,迁流无常,不安稳故。
八苦:一、生苦,生为众苦所逼,余苦所依。二、老苦,增长不宁,灭坏朽败。三、病苦,身之四大不调众病交攻,心之忧切悲哀。四、死苦,老病而寿尽,或恶缘遭难。五、爱别离苦,亲爱乖远离散。六、怨增会苦,怨仇憎恶,本求远离,反而集聚。七、求不得苦,心所爱乐,求之不能得。八、五蕴炽盛苦,此身心盛贮众苦。三界生之果报皆苦,无安乐性,此理真实故名苦谛。
苦谛有四行相,无常相、苦相、空相、无我相。无常相者,无是除遣、非有义,常为不变,无常即生灭变异,迁流无间。苦相者,逼迫义,诸苦相差别。灭相者,无常终极。无我相者,诸法无实体性。
2、集 谛
集以招聚为义。烦恼业能集起三界六道生死之苦故名为集。《俱舍论》云:“云何集谛?谓诸烦恼及烦恼增上所生诸业,俱说名集谛。”《华严经》云:“集圣谛此娑婆世界中,或名系缚、或名灭坏、或名爱著、或名妄念、或名趣入、或名决定、或名网、或名染著。”此集谛,是集起生死苦故。世界人中,不净、苦、无常、无我。可是众生无谛观其实相之明,以非为是,以妄为真。恣贪爱,兴嗔恚,长愚痴,起种种烦恼,造种种业,招感三界六道生死之苦,此理其实,故名谛集。
集谛四种行相,因相、集相、生相、缘相。集谛所有惑业,是引起后有苦果之原因,能引发以后有习气因。如种子还生本果之亲因——因相。集相:集积惑业习气,在有情类中,能为相似种类的平等现起因,使其现行。如人与人相似,牛与牛相似。引其自果故。生相:由业之力量,决定于五趣四生三界九地等之生因。缘相:由业力助缘有各趣有情差别,当来受生亦为现生所作业缘,舍已得自体而取未得自体。
2、灭 谛
灭是灭尽义,灭尽惑业苦三种杂染法。指涅槃寂灭果。《俱舍论》云:“真如境上,有漏法灭,是灭谛相。”《华严经》云:“此娑婆世界中,或名无诤、或名离尘、或名寂静、或名无相、或名出离、或名安隐。”此灭谛是究竟之真理,亦为佛陀所悟证的无上妙法。诸烦恼业灭故,后世苦果永不相续。此理为佛教最终归处,故名灭谛。
灭谛亦有四种行相,灭相、静相、妙相、离相。灭相:生死业因灭尽无余。静相:在生灭法中,体悟无我。妙相:于诸烦恼苦,究竟离系,净妙无喻。离相:出众过患,永离爱等染业,安住解脱。
4、道 谛
道是能通义,证涅槃之正道。此道能通往涅槃城故。《俱舍论》云:“云何道谛,谓由此道故,知苦断集,证灭修道,是略说道谛相。”《华严经》云:“道圣谛,此娑婆世界中,或名静寂、或名导引、或名通达、或名能度脱、或名简择义、或名断相续。”
道有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究竟道。资粮道,即发起希求解脱的善法欲,具足戒行,守护根门,为解脱之远因。加行道,即已积资粮道,为证道故加功用行。见道,由无分别智最初照见诸法真理。修道,依三十七道品,数数修习。究竟道,第四果无学道,离诸系缚,出三界。此究竟道,非是佛之无上究竟。《胜鬘经》云:“阿罗汉、辟支佛,最后身菩萨为无明住地之所覆障。所证不究竟,名有过解脱,非离一切过解脱;名有余清净,非一切清净;成就有余功德,非一切功德;……得少分涅槃,名向涅槃界。”
八苦相——生老等八苦 无常相——生灭变异,迁流无间 空相——刹那变异,无常终极 无我——诸法无实体性 |
苦 |
因相——犹如种子是苦果因 集相——集引自果 生相——前苦果尽更生后苦果 缘相——和合众缘驱使众生生死轮回 |
集 |
灭相——消灭生死的爱因及业 静相——在生灭法中,体悟无我 妙相——缘起不变法性 离相——永离爱等染业,安住解脱 |
灭 |
道相——以正见之道,摧破邪道 如相——以正见之理,破非理 行相——以正见之行,正向涅槃 出相——以涅槃正知出生死网 |
道 |
四谛为世间、出世间、生死、涅槃的因果。苦为迷果——示相,集为迷因——追源,此二为世间生死流转的因果;灭为悟道,道为悟因,此二为出世间还灭的因果。
三十七道品:
(一)四念处:身、受、心、法念处。
(二)四正勤:已生恶令断灭、未生恶令不生、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长。
(三)四如意足:欲、勤、心、观。
(四)五根:信、进、念、定、慧根。
(五)五力:信、进、念、定、慧力。
(六)七菩提分:择法、精进、喜、轻安、念、定、行舍。
(七)八正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一)略说三十七道品
以上所述,在修道位中,依三十七道品而修习。三十七道品,亦名三十七菩提分。此三十七法,共顺趣菩提故。道品即品类支分义。
四念处:一身念处,二受念处,三心念处,四法念处,凡夫缘色蕴之身以为净;受蕴之受以为乐;识蕴之心以为常;想行二蕴之法以为我。起此四种颠倒,而起贪爱。为治斯四倒,以能观智力,观身不净,破净倒;观受是苦,破乐倒;观心无常,破常倒;观法无我,破我倒。此四念处,以意为体。身等四法是所观境,慧是能观。常观此四法令心不妄——念处。
四正勤:又作四正断。
一、于已生恶令断灭精勤修习;
二、于未生恶令不生精勤修习;
三、于未生善令生起精勤修习;
四、于已生善令增长精勤修习。体一精勤,义用不同,分之为四。一心勤修
名正勤,能除懈怠名正断。
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欲、精进、心、观如意足。四念处修智慧,四正勤修精进。由精进故智慧增多,定力不足。此四种摄定,定慧均等,所愿皆得故名如意足。欲谓希求,由欲力故引发定起。精进谓勤策,加功用行,引发定起。心者,一心正念,由心力故,引发定起。观谓观察,令心不驰散。谓神足者,神谓神通,妙用难测。足谓所依之义,依定力而发神通。四念处重于修观,慧由观得,非定生,所以修四神足之定,由定而发坚固之慧。
五根:信、精定、念、定、慧。于三宝四谛以及因果事理,能深忍乐名为信。勇猛进修为精进。于境忆持为念。专注所缘为定。真智现前,破诸谬见为慧。此五法能生一切善法,能生圣道的根本,如树有根,能生枝干,故名为根。
五力:即前五根的增长。信根增长能破诸疑惑。精进根增长能破身心懈怠。念根增长能破邪念。定根增长能破诸杂乱想。慧根增长能破诸惑。此五力能入圣道的主力。
七菩提分:又作七觉支、七觉分。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于境明记为念。以智慧观察是非、善恶、真伪、染净为择法。坚持不懈,使择法之觉慧成就为精进。于意适悦为喜,调畅身心为轻安。专注所缘为定。远离沉掉,平等寂静,舍弃染污为舍。择法为慧体,精进、喜、轻安、舍为慧用,由慧坚固定力,定慧相应,便生正念。前所修未觉,八正道为已觉。此七法处中,从迷启悟,由未觉而成觉。三十七道品都称觉,而觉的自体在乎此七分,故独称觉。
八正道:又作八圣道。
一、正见,离邪倒分别,正确体见诸法之理性而不谬误,此为八正道之主体。
二、正思惟,离邪分别,思四谛理,离诸杂念。
三、正语,修口善业,不作一切非理之语。起善思惟已,发起种种如法言论。
四、正业,离诸身过,除身之一切邪业,住清净身正身。
五、正命,清净的身口意三业,离五邪命。(五邪命是:一为利养故,诈现奇特。二为利养故,自说功德。三为利养故,占相吉凶,为人说法。四为利养故,高声现威,令人畏敬。五为利养故,称得供养,以动人心。邪缘活命,名为邪命。)
六、正精进,止恶修善,以上五法,勇猛精进相续无间。
七、正念,忆持正法,于真理明记不忘。
八、正定,住无漏清净之禅定,离诸散乱。此八法尽离邪非,故云正。又
名圣道,圣者正也,与正理合故为圣。
(一)八正道与三学
三十七道品,最重要者为八正道。此中更结归三学,三学者、戒、定、慧。持戒律,清净身口意三业为戒学。广义讲,则包含一切正行;狭义说,重在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以戒之力,而生四无量心,无杀心则无怨憎,心生慈善,不偷盗、不淫欲则生悲愍心,舍于妄语则心诚实。故此,戒业清净,同情众生苦迫,引发慈悲喜舍之心。在八正道中,正语、正业、正命是戒学。
依戒生定,三业清净,可修得清净之禅定。习定在于调和心之平静,但必须离欲为先,即呵五欲、(色、声、香、味、触)之过患。八正道中,正念、正定是属定学。
因定而发慧,无漏慧之实证,以闻思修为方便。不闻、不思、则不能引发修慧,即不能得无漏慧。闻思修即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是也。八正道中,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是慧学。或以正精进故,勤策三学之完成。以此三学,为证涅槃之正道。此理真实,故名道谛。
道谛亦有四种行相,道相、如相、行相、出相。道相:以正见之道,摧破邪道,此为三学,为证涅槃之正道。此涅槃之正道。此理真实,故名道谛。
道谛亦有四种行相,道相、如相、行相、出相。道相:以正见之道,摧破邪道,此为证涅槃游覆之迹路。如相:如者理也,以正见之理,破非理。行相:以正见所行,正向涅槃。出相:由此圣道,永离烦恼业苦,出生死网。
5、四谛的因果次第
四谛是世间出世间,即生死涅槃之因果。苦集二谛,是世间因果,杂染因果,
流转因果。苦谛是迷之结果,集谛是迷之原因。灭道二谛,是出世间因果,清净因果,还灭因果。灭谛是悟之结果,道谛是悟之原因。为何如此次第?因为,在观理修行时,先观察世间之真相,如人生之无常苦空无我,即一切有漏果皆苦。其次探究招感生死苦报之原因。即是了知灭苦,必须灭因,所以先说苦谛,后说集谛。灭道二谛亦然,示灭生死因果的解脱涅槃之快乐,令生起求证之仰慕心。希求无烦恼之扰乱,无生死之患累的究竟果报。因而寻求解脱之正道,所以先说灭谛,后说道谛。故四谛是依观理修行的因果次第而说的。
二、 果位差别
1、七贤位
声闻乘人,从发心到证得涅槃,总有七贤四圣五位的差别。七贤四圣分别五位。即:
七贤:五停心、别相念、总相念为资粮位。暖、顶、忍、世为第一为加行位。
四圣:预流向为见道位。
预流果至阿罗汉向为修道位。
阿罗汉果为究竟无学位。
声闻乘人,依四谛理,急于求证涅槃。声闻乘人,观人生无常,诸苦逼迫,厌舍三界,发出离心。求解脱修涅槃法,在资粮位时,首先修习法门为五停心观。观五不净法,以停止内心的贪欲。引发观察四谛的观慧,而进趣加行位。
五停心观是:
一、 不净观,即观内外境界的不净相,对治贪欲对患,而停止其心。贪欲心重者,宜修此观。
二、慈悲观,即于亲怨等有情,观其可怜愍相,而修与乐拔苦的慈悲意乐,
对治嗔恚过患,而停止其心。嗔心重者修此观。
三、因缘观,即观十二因缘,三世相续的道理,诸法无我体相,对治愚痴过患,而停止其心。愚痴者修此观。
四、界分别观,即以观心分析地水火风空识,或十八界,对治一合想的我慢过患,而停止其心。我慢重者修此观。
五、持息观,即以念持出入息,令心息相依,计算息数,对治散乱过患,而停止其心。散乱心重者修此观。
别相念处位:由修五停心观,心便得定。更进修四念处观,即身、受、心、法念处。于身等四相别别观察,名为别相念处。因修解脱行的障碍,首先于色身执净,诸受执乐,心行执常,诸法执我。为对治此四种颠倒,修不净、苦、无常、无我四法。观身受心法各别自性,即分析而别别观之。但于法念处,有杂缘与不杂缘之别,不杂缘法念处,唯观法一境;杂缘法念处,于身等四境或合观二境、三境、四境。
总相念处位:即总缘身受心法四种,不别别观察,而四观国法之不净苦无常空无我理,以上三位为资粮位。
暖位:修解脱行者,在修习总相念之后,观智渐次成熟。进入加行道的初位。无漏圣道,犹如于火,能烧毁其粗硬不调如柴薪的烦恼。此位是初得圣道火的前相,犹如世间钻木取火,其暖气是火前相,故立暖名。此位能观察四谛境,并具足观修十六行相。
顶位:修习暖善根时,观智转胜,定观分明。如登山顶,观望四方,悉皆明了。
忍位:修顶善根,渐次增长至最极成满时,有殊胜善根生起。于四谛之理信解印可决定,堪忍乐欲,而此位善根坚忍无退堕,故名为忍。
世第一位:未入见道,而生最殊胜善根,修四谛之行,渐见法性,但未得圣道,仍是有漏,而于世间称为第一。能开圣道门,引生圣道,是世间法最胜故,名为世第一法。
以上四位,谓之四善根,为加行位,及资粮位为七方便以皆为趣证圣果之方便行故。
2、四圣位
声闻乘行者,从世第一位善根之间发起真无漏智,即能断尽三界的见惑而成初果圣人。此后更不断地数数修习无漏圣道,即能渐次地断尽修惑而证阿罗汉。圣位中所断的烦恼虽很多,但总之,只有两类,即见惑和修惑,只要把见修二惑的根本烦恼断除,其余随惑也就随之而断除。
根本烦恼有六位:贪、嗔、痴、慢、疑、恶见。开恶见为五: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这十种烦恼中,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五种,使有情在三界中流转生死之力极为猛利,故称为五利使。贪嗔痴慢疑五种,力量较迟钝,故称为五钝使。(使是烦恼异名,驱役行者心神流转三界,随逐系缚不令出离)。此十使中,又有迷理与迷事的差别。迷理,即此十种烦恼,皆迷于因果的四谛道理。迷事,即贪嗔痴慢四种烦恼,迷于宇宙万物的事相。此中迷理的烦恼,名为见所断惑,初见谛理,彼即断故。开之成为八十八使。迷事烦恼,名为修所断惑,要见道以后,数数修习圣道才能断除故。开之成为八十一品。
见惑:见者,推度之义,以邪推度而起的迷情。即见解上的迷惑,以理起分别,此惑为见道位断之。十使于三界中所迷谛理差别,为八十八使。迷欲界四谛理起三十二,迷色界四谛理起二十八,迷无色界四谛理起二十八。
八十八使见惑
五钝使:贪、嗔、痴、慢、疑;五利使:身、边、邪、见、戒。
贪嗔痴慢疑 贪嗔痴慢疑 苦谛 灭谛 身边邪见戒 邪、见 |
贪嗔痴慢疑 贪嗔痴慢疑 集谛 道谛 邪、见 邪、见、戒 |
三十二 |
贪痴慢疑 贪痴慢疑 苦谛 苦谛 身边邪见戒 身边邪见戒
贪痴慢疑 贪痴慢疑 集谛 集谛 邪、见 邪、见
贪痴慢疑 贪痴慢疑 灭谛 灭谛 邪、见 邪、见
贪痴慢疑 贪痴慢疑 道谛 道谛 邪、见、戒 邪、见、戒 |




注:断三界见惑尽,得证初果。三界四谛具使颂曰:
苦下具一切 集灭各除三
道谛除二见 上二不行嗔
八十八使见惑也,颂曰:
见惑欲界三十二 色无色各二十八
三界共成八十八 俱舍广明如此义
欲界三十二是:迷于苦谛理起十惑。十惑中,五见与疑直接迷于谛理,为亲迷之惑,贪嗔痴慢为疏迷之惑。迷集谛理起七惑,因集谛是业因,诸有情无执业因为我体,故无身边戒三见。迷灭谛理起七惑,拨无涅槃是邪见,以邪为正是见取见,于涅槃怀疑不信是疑。以此三种为缘而起贪嗔痴慢四烦恼。迷道谛理起八惑,以修无想定为正道,妄计非道为道的戒禁取见。
迷色与无色界的四谛理,各起二十八惑。即于四谛下之惑各除一嗔,因为上二界是定地,不起粗动的嗔恚。
修惑:又云思惑。为思念之义,对事物而起之惑,即对境生憎爱,此惑为修道断之。总三界为十种。欲界有贪嗔痴慢,上二界除嗔,各有贪痴慢。因修惑微细,不能如见惑一时顿断,必须数数修习圣道渐次断除,故分十惑为九地之九品而分断之。因此修惑有八十一品差别。九地所起的贪等烦恼,各有上中下三品差别,每一品中,又分为上中下三品共为九品。
八十一品修惑:(约三界九地)
无色界 |
空无边处地 九品 识无边处地 九品
无所有处地 九品
非想非非想处地 九品 |
欲 界 |
五趣杂居地九品——此九品思惑润欲界七生 |
色界 |
离生喜乐地 九品 定生喜乐地 九品
离喜妙乐地 九品
舍念清净地 九品 |




上上品 —— 润人间二生 |
中中品
中下品 |
上中品
上下品
中上品 |
下上品
下中品
下下品
|
各润人间一生 |
共润人生一生 (至此便证二果)
|
共润人生一生 (自此便证三果,自后不生欲界) |
七番生死 |
修道所断惑,虽有八十一品差别,但约其惑体,欲界起贪嗔痴慢,上二界各起贪痴慢,合三界为十种烦恼。
四圣位,是断以上的见、修二惑而取证。在修证断惑上有差别,果亦成四级。从断尽三界见惑以上之位次,皆名圣者,亦即无漏圣果。四级:初果预流,二果一来,三果不还,四果阿罗汉。趣向于这四级果位的因行位,名为四果向。
初果预流:梵语须陀洹。流有生死流和道流、此位行者,能逆生死流,预入圣者之流。此位须断三界见惑八十八使,经七番生死证极果。断见惑未尽为预流向。预流向为见道位。
二果一来,梵语斯陀含。断三界见惑证初果后,进断欲界思惑。欲界思惑有九品,此位断上上品乃至中下品,共六品,余有三品思惑再经一番生死的往来,方证极位。断欲界六品思惑未尽为一来向。
三果不还,梵语阿那含。证二果后,进断欲界后三品思惑(总断欲界九品修惑)。此后不再来欲界受生、断欲界修惑九品未尽为不还向。
四果阿罗汉。断三界见惑思惑尽。为声闻第四果之极位。断烦恼尽,为无学位。永无生死,不受后有,故译云无生。未断尽三界修惑为阿罗汉向。
从预流果至阿罗汉向为修道位,阿罗汉果为究竟位。
第三节 缘觉行果
一、 名 义
缘觉乘,又云中乘,亦云辟支佛乘,速则四生,迟则百劫间,修空法,不依如来声教,感飞花落叶之外缘,证辟支佛果,译云缘觉,或独觉。言缘觉者,一谓因观十二因缘,断惑证理,一谓因观飞花落叶之外缘,感世无常,断惑证理。言独觉者,谓于无佛世,或观十二因缘,或观飞花落叶,独自善证寂灭理。《瑜伽师地论》云:“初发心时,亦值佛世,闻法思惟。后得道身,出无佛世,性乐寂静,不欲杂居,修加行满,无师友教,自然独悟,永出世间,中行中果故名独觉。”《大智度论》云:“出值佛世,闻因缘法,名为缘觉。出无佛世,自然得悟,名为独觉。”总之是所悟不出十二因缘之义理。
二、 十二因缘
1、略释十二因缘
佛陀成道,悟得有情之流转生死,皆由无明为缘,造业受果,而轮转不息。观其循环的因果关系,不出十二有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有即三有,支是支分,无明等十二法,是有情流转三有的支分。言十二因缘者,因是顺益义,无明等十二法,展转能为顺益生果。缘是相借义,由十二法互相借助,生死相续无有穷尽。
无明:总称过去世所起诸烦恼,此烦恼虽有种种,然一切诸烦恼,皆与无明相应。暗于事理,覆于本性,无所明了。
行:由过去世烦恼所造一切善不善行业,名为行。业名行者,造作义故。
识:由过去惑业相牵,至令此识,一刹那间,染爱为种,幻想成胎。于母胎正结生时一刹那位五蕴。此结生之初念位,色心二法中,心识力偏胜,故别标识。
名色:名即是心,心法不能以体示,但以名诠,故云名。色即色质,从托胎后,至第五个七日,身心渐发育位。于此位,不唯身体支节未完备,心识亦昧劣,故曰名色。住胎间发育有五个阶段:一凝滑位,二疮疱形位(二七日),三血肉位(三七日),四坚肉凝厚位(四七日),五支节形位(以五七日乃至出生前)
六处:从名色以后,生眼等六根,为六处。形体完备,将出胎位。识之所依故名处。
触:根、境、识三和合曰触。根与境接触时,主观上所引起,冷热痛痒的感觉。从出胎后一至三岁虽有三合,却未了知能生苦乐舍受三因差别,触相显故,独标触名。
受:五六岁至十二、三岁时,心识渐次发达,因六境触对六根,即能领受前境,了知苦乐舍在受境之差别相。
爱:十四五岁至十八九岁时,起食爱淫资具爱等。
取:二十岁后,贪欲转盛,为得种种上妙境界,周遍驰求,不辞劳倦。取有欲取:五欲追求。见取:对真理起谬解。戒取:生活放荡,起杀盗淫。我语取:于所受事物起我所有执。
有:因驰求诸境,积集能牵未来当有果之善恶业。有者业也,善恶业能有当来果,故名为有。此业能导至未来之果不亡曰有。
生:有爱取有之感业,必有当来受生的果报。生即命、存、活义。从生至死期间的生命活动阶段曰生。
老死:从未来结生以后至死灭,是为老死。
2、以时观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不外详示有情生死流转的因果。此中无明行是过去世起惑造业之原因,由此原因,而招感现在识、名色、六处、触、受之果报。由现在世之果报又起惑造业,即爱取有为未来世之原因。有现在世之惑业因,招未来世生老之果报。此为三世二重因果。
或过去无明行之因,招感现在识乃至老死之十支果报。或以无明至有为现在因,感未来生老死之果报。此为二世一重因果。
3、按性质观十二因缘
无明是烦恼的根本,亦为生死之根本。爱染和取著亦是流转生死之根本,所以无明、爱、取称为惑,迷惑事理故。行与有为业,有过去现在的惑,以及过去和现在的业,必有现在和未来的果报,此果报称为苦,即识、名色、六处、触、受和生、老死是。此惑业苦,驱使众生生死流转无有穷尽。
4、顺逆观十二因缘
顺是顺生死流,即是流转门。由无明的蒙昧,而造身口意等业,由业力而引牵托胎受报(识),此报由心识与色蕴的和合体(名色),具足六根,此六根与六境相接触,而产生苦乐舍之感受。对可乐境发生种种欲望(爱),并逐渐取为已有,又结下了定业,决定后之三有流转。因此有他生的生命诞生,有生必有老死的终归。此为流转的生死。
还灭观即是逆观,是佛陀在菩提树下观想的缘由。以老死的由来推至无明为根源。有生方有死,生命的根源是身口意行为造作而招感。业(有)的产生是由追求五欲而来(取)有五欲的追求由可乐之感受,感受是由根境相触。此能感触是六处,六处是五蕴和合体(名色)识之了别托于名色。此识之托胎受生是由业力所牵,此业因无明遮覆本性而妄执造业。
无明是不明事物之真相。万法之真实相了不可得,悟此理则无明灭,无明灭则无有后之诸法,乃至老死灭。
十二因缘顺观,则为苦集二谛,逆观则为灭道二谛。无明行爱取有是集谛,识名色六处触受生老死是为苦谛。彼等十二支灭,为灭谛,若于缘生如实能知,是道谛。故云如来一期出世,初后不同,同明四谛。
第四节 菩萨行果
一、 大乘与小乘
乘者,运载义,引伸称运载诸有情,度生死海,到涅槃彼岸之教法,名为乘。 大简小而言,求佛之教法为大乘。求阿罗汉果辟支佛果之教法为小乘。佛果者,开一切种智,尽未来际,化益众生,即三觉圆满,万行所成,故云佛果。大乘又称菩萨乘,三大阿僧祗劫间,广修六度行,证无上菩提。菩萨,梵语菩提萨埵,译云觉有情。菩提是觉义,即智所求果;萨埵是有情义,即悲所度生。就是以大智上求无上正觉果;以大悲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具有这种自觉觉他的修行者,具足自利利他的大愿者,名为菩萨。小乘者,视三界如火宅,急求出离,不堪度生,永无悲愿,以不度生故,则不成无上正觉。
二、 所修胜行
大乘菩萨发菩提心是其根本,以大悲为基础,以方便为究竟。《华严经》云:“发菩提心者,所谓发大悲心。”《大毗卢遮那成佛神变经》云:“菩提心为因,大悲为根本,方便为究竟。”菩萨观察四圣谛真理而发四弘誓愿:为解脱众生之苦而发众生无边誓愿度,为灭除众生烦恼而发烦恼无尽誓愿断,为令众生住圣道而发法门无量誓愿学;为令众生得涅槃而发佛道无上誓愿成。
菩萨所行法门无量,以六度为其根本。《解深密经》佛告观自在菩萨说:“善男子!菩萨学事,略有六种,所谓布施、持戒、忍辱、精进、静虑、智慧到彼岸。”
布施,梵语檀波,度悭贪。有财施、法施、无畏施。财施是布施一切财物及生命资益有情。法施是为有情宣说如理正法,使有情止恶修善,断染证净。无畏施是为有情解脱逼迫之灾难恐怖。
持戒,梵语尸罗,度毁犯。有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律仪戒是指菩萨所受的防非止恶的戒,包括诸戒,即无恶不离。摄善法戒即菩萨所应修学的六波罗密多等善法。饶益有戒即菩萨以善法利乐有情。
忍辱,梵语羼提,度嗔恚。有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谛观法忍。耐怨害忍是能忍耐他有情对已所作怨对损害。安受苦忍在修习道法时,于所遭自然界及自身上的苦痛能安然忍受。谛察法忍对甚深法义,以坚忍意志审谛观察思惟,以求悟入。
精进,梵语毗梨耶,度懈怠。有披甲精进、加行精进、无怯弱精进。披甲精进于所修善法发起大誓意乐,勇敢不退。加行精进勤习五波罗密进趣不息。无怯弱精进为利乐诸有情作诸事业,无有退转、无有喜足、勇悍策进。
禅定,梵语禅波,度散乱。有安住、引发、办事三种。安住者,远离昏沉掉举等障定法,引生轻安寂静的等持现前,而能安住领受其乐。引发者,由定力为依止,引发种种神通功德。办事者,由定力为依,清除有情诸痛苦,成办有情利乐事。
智慧,梵语般若,度愚痴。有缘世俗谛慧、缘胜义谛慧、缘饶益有情慧。缘世俗谛慧,能通达调伏有情之世俗方便法。缘胜义谛慧,通达人法二无我真实智慧。缘饶益有情慧,作一切利益有情妙慧。
三、 行 位
菩萨行位,就因果合说,总有四十一位。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佛果。若开十住中第一发心住所修信等十心为十信,于第十地之终别开等觉,则总为五十二位,但十信是十住中发心住所修,等觉是法云地摄,故不别开。此四十一位,又束为五位:一资粮位,即地前住行向之三十位。二加行位,即修暖顶忍世第一法的四善根位。三通达位,即初地入心通达二空无我理的见道位。四修习位,自初地住心至第十地出心(等觉)中间,修习妙观以断除余障的修道位。五究竟位,即究竟断惑证理的无学位。前四位是因,后一位是果。资粮加行二位是初阿僧祗劫;从通达位至第七地终是第二阿僧祗劫;从第八地至第十地满是第三阿僧祗劫。时经三劫,行备四位,方证究竟的菩提大果。
资粮位:菩萨为趣证无上菩提,修集种种殊胜的福德智慧行,是资益已身成佛之粮,故名资粮位。此位有三十心。
(一)十住,菩萨在此位中,于无上大菩提创发安住之心,虽修六度等行,还未至殊胜,故但得名住。一发心住,发大菩提心。于此位中修习十信:
1、信心,闻大乘法,心无疑惑。
2、念心,忆念三宝,明记不忘。
3、精进心,勤策三业,离于懈怠。
4、慧心,简择邪正,不起邪见。
5、定心,心能湛寂,离于散乱。
6、施心,等施财法,离于悭贪。
7、戒心,住净尸罗,三业无犯。
8、护心,护持正法,并余九心。
9、愿心,发四弘誓愿。
10、回向心,所修善法,回向无上菩提。
二、治地住,净治三业生一切功德。
三、修行住,观真如理,修六度妙行。
四、生贵住,闻圣教生如来种。
五、方便具足住,有自利利他之方便。
六、正心住,心定不动正真安住。
七、不退住,心不动转。(不退有四,第六住名信不退,第七住名位不退。初地名行不退,八地以上名念不退)
八、童真住,不受染法。
九、法王子住,净心继续佛位。
十、灌顶住,行胜堪受灌顶之礼。
(二)十行:此位菩萨,于六度等行增殊胜。
一、欢喜行,随顺众生,随喜功德。
二、饶益行,利益一切众生。
三、无恚行,怨对能忍。
四、无尽行,化现无尽。
五、无痴行,了达法门无颠倒错乱。
六、善现行,善巧度化而顺机宜。
七、无著行,心无著碍。
八、尊重行,缘般若而无著。
九、善法行,圆融之德能成十方诸佛之轨则。
十、真实行,如说而行,如行能说。
(三)十回向:此位菩萨凡所修行,皆为回行。
一、救护众生离众生相回向。
二、不坏回向,正显中道,归趣本觉。
三、等一切佛回向,运无缘慈,度有情界。
四、至一切处回向,以大愿力,入一切佛土供养诸佛。
五、无尽功德藏回向,以常住法,授与前人。
六、随顺平等善根回向,行无漏善,不落二边。
七、随顺等观一切众生回向,性具平等。
八、真如相回向,体法平等心无所依。
九、无缚解脱回向,心无缚著。
十、法界无量回向,心等法界,含摄周遍。
加行位:即第十回向满心之位。为趣见道而加功用行。因见道体断烦恼,如火烧薪,故喻见道智慧如火,此位菩萨,未得火体,而得火相,立暖名。二顶位,观法之名、义、自性、差别四法,皆不可得,慧火转盛。三忍位,印前顺后,对诸法之理顺忍悟达。四世第一位,所得智等,最胜故。
通达位:通达即证会义,即是见道位。见法之真如理,住极喜地,善达法界。
修习位:见道后,自初地中的住心出心至第十地终,为断除俱生二障,数数修习无分别智。此修习位有十地差别。
一、极喜地,入佛之智,初见此理。
二、离垢地,远离尘染。
三、发光地,智光转胜净极明生。
四、焰慧地,慧焰增盛,断烦恼如火焚薪。
五、难胜地,真俗并观为准,非前四地能及为胜。
六、现前地,无生理明露。
七、远行地,加功用行修无相法。
八、不动地,无分别智任运相续,不为有相、功用、烦恼所动。
九、善慧地,善巧利生。
十、法云地,有胜智能藏众德,有断烦恼,法身圆满,如大云广遍。此十地圆满十波罗密(除六度外加愿、力、方便智)
究竟位:究竟是佛果。佛位所得的菩提涅槃是究竟无漏界,性净圆明,所作皆办,功德最胜无上,故名究竟。
菩萨所修的五位次第,断二种障,显二种德,二障即烦恼障、所知障。二德即涅槃德和菩提德。烦恼障:烦是扰义,恼是乱义,根本烦恼及随烦恼乱有情身心,不令出离生死苦海。障是覆蔽义,即烦恼覆蔽涅槃不得解脱。所知障:障碍所知之境而不使现,障碍能知之智而不使生。此障由法执而生,障菩提。
菩提是能证的无漏智,是所生得。菩提是转有漏杂染的八识而成四智。转第八识成大圆镜智,此智为一切现行功德所依。转第七识成平等性智,此智证得诸法平等的理性,及自他平等。转第六识成妙观察智,此智善能观察诸法自相、共相及众生根器。转前五识成成所作智,此智能成就为欲利乐有情的本愿所能成事。六七二识为见道时转,前五识及八识到佛果位时转。
涅槃是所证的真如理,是所显得。证佛位四智圆满时,所证真如理,完全显现,即具得四种涅槃: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有余依涅槃,无余依涅槃,无住处涅槃。
成四智,证涅槃而得三身,即自性身、受用身、变化身。
第五节 三乘共学
一、 三法印
印者,印定义。法相楷定不易之义。内外之分,真伪之辨,正邪之别,皆以法印印定其说是否正确。如世公文,得印可信。一切经教,若有法印印之,即是佛说。若无法印,即为魔说。欲知佛法真义,不可不知法印。此法印为识别真伪佛法标准尺度。此三法印是声闻缘觉菩萨共通之教理。《莲花面经》云:“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寂灭涅槃,以三是法印。”《大智度论》云:“得佛法印故,通达无碍,如得王印,则无所留难。”
一诸行无常:行,迁流转变之义,即造作迁流二义名行。一切从因缘生之有为法,即世间万象,无一不迁流转变,通称世间万象为行。其法众多故称诸行。常住不变为常。世间万象,从于众因缘和合而生,有生即有住有异有灭。无论色心、大小诸法,无不是迁流转变之中,所以称诸行无常。
无常有二种,一期无常,二念念无常。一期无常,于某一期间,迁流代谢,终归坏灭,在人有生老病死,在物有生住异灭;世界有成住坏空。以人言之,短者才托胎即灭,乃于母胎一月二月,或从出胎一日二日,或十岁二十岁,或百岁,无非出于无常。
二念念无常,即刹那义。一切情与非情,不唯有一期之无常,一期相续上,又有刹那刹那生住异灭之无常。即念念之间,不得停住。
说此无常为破除众生之常见,因众生执法以为有实有而起贪等烦恼,明此无常义,不生贪著,发起出离生死趣求解脱的向上心。
二诸法无我:我者,自主、主宰、实体义。有常一之实体,能为主,自在判断事物曰我。一切有情,于自他身,妄执有常一之实我,因于自他彼此之差别,生爱憎顺逆等烦恼。益我则喜,伤我则恼。有烦恼故,有种种造业,业则有六道之生死。六道生死之根本,在此我执,为破此执,故说无我理。无我者,有情之依身,只是依烦恼业集五蕴诸法所成。五蕴和合,假名人,虚妄不实。如砖瓦木石和合有房,离此则无别房。众生假诸法和合而有,无实我可得,但有假名。佛以此无我理开示与众生,令得知我空而引生无我智慧,破除生死根本之我执,我有二种,人我和法我。上所述是人无我,此通三乘。法无我为大乘义,法我者,于五蕴诸法,执为有实自体,五蕴法皆由因缘和合而成,无实体性。因众缘生故,有为法即空无自性,而无为法亦即遍于有为法之空性,故称法无我。
三涅槃寂静:涅槃是梵语,译云灭、灭度、寂灭、不生、无为、安乐、解脱等。或译圆灭。灭、灭度者,灭生死之因果。灭烦恼故名灭。离众相、大寂静故名灭。《涅槃经》云:“灭诸烦恼,名为涅槃,离诸有者,乃为涅槃。”灭度者,灭烦恼障,度生死海。总之以智慧之力,证得无为寂静,永久安乐净妙无扰的境界:众生内迷于我,外迷于境,于我不知空,于境不知无常,因起惑造业,流转生死,招来生老病死,忧喜悲欢等种种扰恼乱动、知无常无我,我爱执不起,我空慧生,三毒永尽,解脱生死轮回的苦恼动乱,而证寂静安宁的涅槃。
涅槃寂静,是四种涅槃中的自性清净涅槃,所谓真理是。即是无生灭迁流,无烦恼之累。或宇宙万有之真相,佛以此自内证,又开示众生证此涅槃。《大智度论》云:“佛出世间,正为欲度众生著涅槃境界安稳乐处。”又云:“一切佛法,皆为涅槃故说,譬如众流,皆入于海。”无尽教诲,无不从此一大真理流出,而又无不还归此一大真理。涅槃寂静印为三法之终极。说上二印,意在令证此印。
此三法印是四谛之理,诸行无常是苦谛,生苦之因(执法为常为我)是集谛,涅槃寂静是灭谛,知无我无常并修习之为道谛。
三乘都观修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而发出离心,乃至知无常无我发救度有情的菩提心,而证声闻涅槃,或圆满的无住涅槃。
二、 一实相印
1、离言方便施设
一实相印是大乘不共之教理。《大智度论》云:“三世诸佛,皆以诸法实相为师。”《法华经》云:“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实相具说即诸法实相,真实不虚。诸经论所说的空性、无我、真如、法界、法性、一乘、中道、圆成实、胜义谛等,名相虽异,无非是显示这诸法平等一味的实相。无相之相名实相,离言法性,即诸法之体性,离言辞相,离心念相。如来说空、真如、法界、涅槃等名言,都是假名施设,随世俗假立名相,以文字方便宣说,令众生依此假名言而悟入真实相。
2、真 空
佛依此实相印,随顺众生根器,演说无量教法,或说空或说有,都是对治众生颠倒妄执。有一类众生执一切法为常为我,所以佛说无常、无我、空。此空非是断灭的恶取空。《大集经》云:“如是迦叶宁起我见积若须弥,非以空见起增上慢,所以者何?一切诸见以空得解脱,若起空见则不除。”《中论》云:“诸佛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无上依经》云:“阿难若有人执我见如须弥山大我不惊怪,亦不毁訾,增上慢人执著空见如一毫发作十六我不许可。”佛法重在转迷启悟,转染还净。因为众生有种种有见而执著彼此,所以佛说空以对治,令离此有见。
空,不是抹杀一切,意为推破情执。以有空理,才能建立实现觉悟自在,如非空而一成实有,又何须佛法?学佛修行又有何意义?但佛典的种种名言是从有边说,此有为假有幻有。为对治断灭恶空者,而说涅槃之妙有。
3、妙 有
依三性三无明妙有义。三性即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遍计所起执,遍是周普义,计是量度义。于众缘和合的虚妄法上,起颠倒迷执,周遍计度。以能计之心,所计之境,所现无我法妄境,此境相无实体性可得,称为情有理无。依此说相无性,指所计执的法,皆假非实有故。
依他起性:从因缘生之有为法。依是依托,他指因缘,依托众因缘而生起之义。依此立生无性,指诸法由众缘和合的存在,无实体性可生。
圆成实性:指诸法真如。圆满成就之义。真实是为简别诸法无常,而设此真如法性真实常住。依此立胜义无性,在依他起的法上。常远离前之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性,二空所显之理性。此理性即无生灭,绝诸对待,言语道断,为度生故假方便说,非可取可得。对遍计之妄有,说依他起为假有,令证圆成实之实有。此实有对妄有而立,妄去实亦不立。
三性的关系是:无为法的真如,在有为法中,除了有为法,也找不出无为法的真如。即是圆成实性,就在依他起性中,对依他起法,不起妄执,知其性空义,即圆成实性理。于依他起法上起执着分别,则成遍计执。于千差万别的诸法而悟入不生不灭的法性,即证圆成实性。
立三性意在显三无性,令知诸法毕竟空故。遍计执是妄有无实体相,令知相无性;依他起是假有无实法可生,令知生无性;圆成实是对妄有而立实有,此是真空之妙有,令证胜义无性。即知诸法的存在是缘生的幻有幻相,便可体悟真空之实相,此实相理非言语所能宣之,故说胜义无性。
第四章 佛学之宇宙论
第一节 三界六道及九地
对于宇宙天体的构造,佛教认为是有情业力所感。佛陀说教意在转迷启悟,所说诸法重在心法上之辨解,对于世界之形成不过于追究,诸般多随世俗而说,倘若细究则有碍于修道。
宇宙者,指空间(宇)和时间(宙)。佛典中称为法界,法是诸法,界是分界。又曰真如,因同一体性故。宇宙即世界,分有情世间、器世间二种。有情世间,即有情众生,由前世之业力所招感的身心,即有情自体,五蕴假和合,成人天鬼畜等,别名有情世间。器世间,是有自体可依止之山河大地等。有情世间是正报,器世间是依报,容受有情故名器。世间,世为迁流义,破坏义;间为中隔义,一切有为事物个个间隔而为界畔谓为世间。
此世界有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又分三界有情为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五道,或加阿修罗为六道。界者,持义,各持自相;又种族义,自类相通;又差别义,彼此差别,不相混滥。道者,道途义,众生轮回往来之道途。或有五趣,趣是所往义,众生业因差别所归趣处。
一、欲 界
欲者、贪欲,淫食二欲强盛之有情所居住之世界为欲界。此界有地狱、饿鬼、畜生、人四洲、六欲天之别。
地狱:不可乐,又云苦具、苦器、受罪处。地狱有根本地狱,近边地狱,孤独地狱。根本地狱有八大地狱及八寒地狱。
八大者:
1、等活:死而复活。
2、黑绳:绳缚而锯之。
3、众合:众苦俱逼。
4、号叫:众苦害故而发起悲号怨叫。
5、大叫:逼于众苦更发大哭声。
6、炎热:火随身起,炎炽周围。
7、大热:热中之极。
8、无间:受苦无间,无有休息。
八寒者:
1、 頞部陀:极寒逼身起泡。
2、 尼刺都陀:寒而泡裂。
3、 頞哳吒。
4、 臛臛婆。
5、 虎虎婆:此三寒逼身而口发异声。
6、 嗢钵罗:青莲花,身裂所似。
7、 钵特摩:红莲花,身裂之形。
8、 摩诃钵特摩:大红莲花,身裂之形。
近边地狱:十六游增地狱。即八大地狱中,每一地狱又有十六小地狱增其苦
处,则为一百二十八,加八大为一百三十六地狱。
孤独地狱:由各人别业所感,独在虚空或山野等。
鬼:鬼类中饿鬼最多,五趣中鬼就饿鬼说。常受饥渴名饿,恐怯多畏名鬼。
畜生:又云傍生,傍行之生类,背负天,披毛戴角,多足无足等。
人四洲:多思虑故名之人。人处有四洲之别。中须弥山为一小世界之中心,由有情业力,从空界中,十方风起,互相冲激坚密不动为妙风轮。次起金藏云遍而虚空,大洪雨降注风轮上,结为水轮。次起风,击此水,令上结成金,为金地轮,于金轮上有九山,须弥山(译云妙高)处中而住,出水八万由旬,入水亦然。此高山外有持双、持轴、担木、善见、马耳、象鼻、持边,七重金山围绕之,是为一小世界。须弥山与七山间,各有大海,名为内海。七山外有咸海以铁围山为限,此为外海。外海即咸海,四方有四大洲,亦云四天下。
(一)南瞻部洲,此洲有瞻部林,树形高大,其果甘美。
(二)东胜身洲,身形胜故。
(三)西牛货洲,以牛为货。
(四)北俱卢洲,于四洲中国土最胜。日月升起,北洲夜半,东洲日没,南
洲日中,西洲日出。
六欲天:天是指住上界之生类,乐胜身胜,清净光明,世间无比名为天。六天有欲名六欲天。
(一)四天王天,在须弥山腰,有东持国天、西广目天、南增长天、北多闻天。
(二)忉利天,又云三十三天,在须弥山顶,四面各有八天,中央是帝释天。
(三)夜摩天,译云时分,彼天处时时多分快乐。
(四)睹史多天,译云兜率即喜足,于自所受五欲乐生喜足心。
(五)化乐天:自化诸妙欲境,于中受乐。
(六)他化自在天:于他化诸妙欲境中,自在受乐。此天能夺他所化而自娱乐。亦是四魔中之天魔。魔者,夺命、障碍、扰乱、破坏。四魔是:
(一)烦恼魔:贪等烦恼能恼害身心。
(二)阴魔:色等五蕴能生种种苦恼。
(三)死魔:死能断人命根。
(四)他化自在天魔:能害人善事。或言第六天上,别有魔宫,魔王波旬(恶者)居之,非他化天王。
六天中,四王、忉利、依须弥山而住,名地居天。余四依空而居,名空居天、帝释是四王,忉利二处天主,他化自在天王为欲界主。
二、色 界
色,质碍为义。此界有情不但无男女欲,复离段食,寂静清净,唯有胜妙之形色,正报的色身,依报之宫殿国土殊妙精好名为色界。欲界虽亦有色,然彼欲胜但言欲。有色诸天修四种禅定所生之处,因禅定有四种浅深,生处亦有四处之高下。
初禅有三天:
(一)梵众天:大梵所领所化。
(二)梵辅天:大梵之辅相。
(三)大梵天:广善所生。此三天离欲界欲,寂静清净故称梵天。
二禅三天:
(一)少光天:谓此天内光明最少。
(二)无量光天:光明转增其量难限。
(三)极光净天:光明胜前。又称光音天,以光为语,口出净光。
三禅三天:
(一)少净天:意有乐受,离喜受乐为净,净不及上位名少净天。
(二)无量净天:此净转胜其量难限。
(三)遍净天:此净周遍。
四禅八天:
(一)无云天:前诸天依云而居,此天依空而住。
(二)福生天:有胜福力。
(三)广果天:果报最胜。又有于此立无想天,一期果报心想不行故名无想。
为广果天摄,无别处所。
(四)无烦天:无烦杂。
(五)无热天:意乐调柔,离诸热恼。
(六)善见天:见极清彻。
(七)善现天:果德易彰。
(八)色究竟天:有色天中更无有处能过于此。后之五天为五净居天,是三果圣者所生之天处。或于色究竟天上立大自在天居色界顶,主大千界有大势力。
三、无色界
此界无形体之相,欲色并离。正报唯受想行识四蕴之假和合,无有色身。又无依报之国土,唯有以识心住深妙之禅定。无色故不能定其方处,因果报胜前,在色界上。此界修四空处定所得之正报,禅定寿命胜劣有殊差别有四:
(一)空无边处天:厌色而作空无边际之观解。
(二)识无边处天:厌外空而思内识无边际之观解。
(三)无所有处天:厌识而思无所有之观解。
(四)非想非非想处天:定心胜妙,非下定粗想故名非想,有细想故不同无心名非非想。
阿修罗:译云非天,果报最胜,而无天德,故名非天。有大神力,或居海底海岸,或居半须弥山岩窟,好斗战。
三界又称三有,生死境界有因有果故名为有。三界中的地狱、饿鬼、畜生为三途,或三恶道,以杀盗淫为因,招感此三恶道之果报。人、天、阿修罗为三善道、合上三途为六道,声闻、缘觉、菩萨、佛为四圣,六道四圣称为十法界。
三界又分定散二地,地依处也。欲界名散地,因心散乱粗动,不能注一境。色无色界能住深妙之禅定,定心微细寂静,能专注一境故名定地。
四、九 地
依三界施设九地,欲界一地,色界四禅分为四地,无色界四空分为四地,共为九地。
(一)五趣杂居地:同为散地故合而为一。
(二)离生喜乐地:色界初禅,离欲界之欲及恶不善法,生喜乐之受。
(三)定生喜乐地:即二禅天,离初禅寻伺,禅定转胜,由定所生之喜乐。
(四)离喜妙乐地:即三禅天。离二禅欲,又离二禅粗动有分别之喜,住静妙无分别之乐受,离喜之乐。
(五)舍念清净地:即四禅天,离三禅之欲,有乐故有动转,离乐及寻伺心平等正直,心无动转而能安住名舍念清净,虽离喜乐寻伺而心不忘失,了了分明念清净。因离喜乐受住清净之舍受名舍念清净。
(六)空无边处地:厌患身体质碍,尽灭一切色想,一心缘空,与空相应。
(七)识无边处地:厌患虚空,泯除空相,转心缘内识。
(八)无所有处地:觉住识仍有所依,厌患心识,依无所有寂然而住。
(九)非想非非想处地:定心胜妙,无粗想非无细想。
无想定与灭尽定的区别。无想定是外道为了获得无想天的果报而修泯一切心想的禅定,能于定中心想不起,尚未断惑证真,此定是属色界摄;灭想受定是灭受想之心,断见思烦恼而证圣果。入灭尽定者,则息诸想念断除贪爱之心,求出世功德;入无想定,则妄计伏心想以为解脱,求世间乐果。灭尽定是无漏业,不感三界生死果报;无想定是有漏业,感界内无想天果报。灭尽定,既灭第六识兼灭第七识染分,无想定但灭第六识分别之见,不能灭第七识执我染分,并未断诸邪见。故有此世间与出世间、感果不感果等胜劣不同。
第二节 三千大千世界
下从地狱,上至色界诸天,一日月周遍流光所照方处名一世界。即以须弥山为中心,九山八海的小世界。一千日月,一千六欲天,一千初禅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一大千世界,含容小千中千大千三种千,合称三千大千世界,此为一佛土,即一佛化境,号为娑婆世界。娑婆义为,此世界六道众生杂处故。又堪忍义,此界众生安于十恶不肯出离,从人名土故称忍。《悲华经》云:“是诸众生,忍受三毒及诸烦恼,故名忍土。”又诸菩萨行利乐时,堪受诸烦恼义。
第三节 四 劫
佛典分世界之成坏为成住坏空四期,或称四劫。劫者,译云时分、大时、长时,此大时不能以通常之年月日计算,时极少为刹那,时极长为劫。从人寿无量岁,每百年减一岁如是减至十岁;又从十岁每百年增至一岁,如是增至八万四千岁。此一增一减为一小劫,即一千六百八十万年。二十个小劫为一中劫,中劫又分成住坏空四劫。在成劫中有二十个增减,即三亿三千六百六十万年。住坏空亦如是,有四个中劫共有八十个增减,即有十三亿四千四百万年为一大劫。
(一)成劫:成劫为世界成立时的第一期。初一小劫成器世间,后十九小劫成有情世间。一切有情业增上力,空中渐有微细风生,风渐增盛乃至金轮的成立。成劫初有一有情从光音天(极光净天)下生初禅大梵天中,是为梵王。后诸有情渐次有生梵辅梵众,下生六欲诸天乃至畜生饿鬼,至最后一有情生无间地狱,成劫满。
(二)住劫:世界成立后安稳存在时,初人寿极长,住劫初寿渐减,每百年减一岁,减至十岁为减劫,无增;第二十劫唯有增劫,无减。于劫末刀兵疾横起。坏正报。
(三)坏劫:安住既去归于灭坏,初十九劫坏有情世间,后一劫坏器世间。坏劫与成劫相反,从地狱渐渐上升,至地狱都尽,各随其业因,或升之禅,或转生他方世界。末劫大火烧尽初禅以下,二禅有水起,三禅风起,此器世间坏。
(四)空劫:此为破坏后唯有虚空时,亦有二十小劫。此时世界空虚,犹如墨穴,地昼夜日月,唯有大冥。
宇宙法界,虚空则无边无际,世界有无量无边,成住坏空四时展转不停,时则无始无终,绝前后本末,因果相连续,因前有因,永不能知其始;果后有果,亦不能测其终。
第五章 百法之要略
第一节 百法分位
宇宙间之万有,其数无量无边,佛典名之万法,或称诸法。法是总该一切事物之称,也即万事万物。梵语达磨之本义为轨持,持即任持自性,轨是轨生物解。即是任载摄持自家之特性,能为轨范令他生解。宇宙间所有万事万物,无论大小,无形有形无不各自任特自家一定之特性,常不改变,而又令他生解等。
关于法界诸法有种种施设,《百法明门论》将其括为百法。又将此百法分为五位:
(一)心法:略有八种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二)心有所法:略有五十一种,此中又分六位即
①遍行有五:触、作意、受、想、思。
②别境有五:欲、胜解、念、定、慧。
③善有十一: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精进、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④烦恼有六:贪、嗔、痴、慢、疑、恶见。
⑤随烦恼有二十: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无惭、无愧、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
⑥不定有四:睡眠、恶作、寻、伺。
(三)色法:略有十一种即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法处所摄色。
(四)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即得、命根、众同分、异生性、无想定、灭尽定、无想事、名身、句身、文身、生、住、老、无常、流转、定异、相应、势速、次第、方、时、数、和合性、不和合性。
(五)无为法:略有六种即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真如无为。
第二节 心 法
心法,心作用的根本主体,自在缘取各自所对境界,起分别虑知之作用。造善恶五趣轮转乃至成佛皆由此心。又叫心王,共八种识,识是心的别名,本义为了别,了谓觉了,别谓分别。能于境觉了分别故名识。
眼识依眼根而起了别青黄等色长短等形之心。即是根对境而产生识——了别。根有胜义根和扶尘根之别,感取外界之现象,令内界之心识发动之功能名胜义根;扶持助成胜义五根其体粗显之四大所成之肉体为扶尘根。境是谓眼根等所缘境界故名为境。
耳识即耳根了别音声之心,鼻识依鼻根了别香境之心,舌识依舌根了别甘辛等味之心,身识依身根了别所触之境。以上总名前五识。
意识:以第七识为依,广向法境思惟了别之心,凡思虑分别皆第六识之作用。意识有五俱意识与独头意识之别,五俱意识是指意识与前五识同时起,不与五识同起叫独头意识。独头意识有四种:梦中独头,即睡时缘梦境之境识;定中独头,禅定中缘定境之意识;散位独头;散乱心是;狂乱独头,癫狂所缘之境。
末那识:译云意,以思量为义,此识恒审思量,无间断以第八识为所依,并迷执为自内我之心。
阿赖耶识:译云藏,此有情根本之心识,而生起有漏无漏一切有为法之根本,又名本识。能摄藏一切诸法种子,变现一切现行诸法,故名藏。种子是第八识自体上亲生各自界法之功能,现行是从第八识之种子显现生起起一切法。
心法有六义:
(一)集起名心,集诸法种子,起现行故;
(二)积集名心,含摄积集诸法种故;
(三)缘虑名心:攀缘境界,思虑事物之心;
(四)识:了别义;
(五)意:思虑义;
(六)心:积集。
第三节 心 所 法
心所法具云心所有法,心王所领有贪嗔等众多别作用。具有三义:
(一)恒依心起,依心王方得生起;
(二)与心相应,常与心王同依(根)同缘(境)及同时;
(三)系属于心,离心不能自有,如王臣之不相离。
心王唯缘取境界之总相,心所于彼不唯缘取总相,亦缘取其别相。如对一绿树,知绿色树之全体是心王,又了别树之大小,何种树等,乃至产生贪求和厌恶之情是心所作用。
(一)遍行:遍是普遍,行是行动。触、作意、受、想、思此五个心所周遍与一切心王相应俱起,一切心作用生起时,必随属而发动,遍八识一切时地一切性俱能行起,有识即有故名遍行。
(二)别境:对各别境界生起之心所,非一切境皆得生起故名别境。
(三)善:此善心所有十一,唯与一切善心相应俱起之心所。自性清净离诸恶秽故名善。
(四)根本烦恼:此六种烦恼能烦扰有情身心令不寂静。亦称惑,谓迷妄之心。
(1)贪:于有漏乐境悭吝不舍,越分追求,非义而取。
(2)嗔:于违逆这境,含恨热恼。
(3)痴:亦称无明,于诸事理愚痴迷暗,不了真实,以是为非,执非为是,因果迷乱。有俱生和分别二种无明,与身俱生我法二执,与俗同污起妄分别为分别我法二执。
(4)慢:恃已所长于他高举。有七种之别:
①慢:于劣计已胜,于等计已等而起慢心。
②过慢:于等计已胜,于胜计已等此为过慢。
③慢过慢:于胜计已胜。
④我慢:执五蕴之身为实我。
⑤增上慢:未得证称得证。
⑥卑劣慢:自甘卑劣不求上进。
⑦邪慢:慢上起邪,不尊贤圣。
(5)疑:对因果真理心怀犹豫。
(6)恶见:亦称不正见,于因果真理颠倒推度。此不正见有五种,即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
以上六种烦恼是诸烦恼之根本,余一切烦恼皆随从此六种烦恼而起故名根本烦恼。
(五)随烦恼:随从根本烦恼而起之染污心所,亦称随惑。
(1)忿:于逆境不能忍受发暴恶身表业。
(2)恨:忿怨而结怨于心,怀恨不舍。
(3)恼:对逆境性情暴恶。
(4)覆:所造过恶隐藏遮护。
(5)诳:虚伪惑乱。
(6)谄:谄媚于人假现恭顺。
(7)憍:恃已有德倨傲凌人。
(8)害:于他有情侵损逼恼,心无悲愍。
(9)嫉:见他盛事妒忌不耐。
(10)悭:于财法等坚著不舍。此十种各别而起,行相粗猛,唯第六识有,名小随烦恼。
(11)无惭:于所造过恶不自羞耻。
(12)无愧:所造过恶不羞耻他。此二自类俱起,遍不善性,名中随烦恼。
(13)不信:不信顺三宝等。
(14)懈怠:不勤修善断恶。
(15)放逸:放荡纵逸心不防护。
(16)昏沉:神志昏蒙。
(17)掉举:心神轻躁浮动。
(18)失念:不明记曾习境。
(19)不正知:谬解所观境。
(20)散乱:心志不一流转不息。此八种自类俱起,遍不善性及有覆无记,故名大随烦恼。
(六)不定:此心所广通三性,不定是善,不定是烦恼,不定遍一切心,唯意识有,唯在欲界及初禅,不定遍一切地,故名不定。
(1)睡眠:令心暗昧。
(2)恶作:又称悔。追悔、懊悔。
(3)寻:粗显寻求其义理。
(4)伺:细伺察其义理。
第四节 色,不相应行及无为法
有质碍的诸法谓色。色有显色和形色,显现分明之色彩为显色,如红黄等。体势各别之形量为形色,如长短方圆等,还有不能表示心等令他了知的无表色。此色有五根五境及法处十一种。
(一)眼根:以青黄等色为所缘境,令眼识生起之作用。
(二)耳根:以声境为所缘,令耳识生起之作用。
(三)鼻根:能嗅香臭之境,令鼻识生起之作用。
(四)舌根:能尝甘辛等味,令舌识生起之作用。
(五)身根:能触涩滑等境,令身识生起之作用。根能生义、境长义。此五法有胜用增上力,能发起眼等五识令缘取色等五境。色声香味触是眼耳鼻舌身五识所缘的五境。法处:此法是第六意识所缘,亦名无表色,无形无相不能表示,乃属心力所摄持。
百法的第四位是不相应行法,指不与色相应,不与心相应,但是色心诸有为法上生灭流转因果分位差别相状。又非离色心心所三法,别有实体。但为第六识所缘境,而于上三法之分位建立之假法。非质碍缘虑故名不相应;生灭无常故曰行。相应行谓诸心所与心王相应,不相应行即不与心相应。前三为实,依此三法而假立也。
百法的第五位是无为法,无为是无所造作,因为对有为法的无常变坏因缘造作,而言无为无所造作,不生不灭无去无来非彼非此的法性,相待而立无为名,即是真理之异名。此无为法体性甚深,若不约事以明,无由彰显。故依前四位断染成净之所显示,能显四种是有为,此所显的一种是无为。但此无为非名言诠解所及,情识之所测。为显有为虚伪而假名安立此无为之真实。
第六章 有情之身心
第一节 五 蕴
佛法以有情为中心为根本,情是情感活动,小至蝼蚁,大至人类,时刻在情感的生命狂流中。但有情各类有迷悟、有思想境界不同,总不外有情是物质和精神的和合物,故佛不偏物质,不偏精神,而二者合论。有情的身心不外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范筹,亦即以此三科观察有情之真相。
一、 色 蕴
五蕴,色受想行识。蕴是积聚义。色蕴,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即十一处色,此等色法有种种差别和合积集为一聚故名色蕴。色是质碍变坏义,身上皮肉筋骨等有形可见都是色蕴积聚。四大种是地水火风,此四大为质碍的色法所不可缺,故有称四大为能造。地是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是物质的湿性,作用是摄聚;火是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是轻动。大有四义:一为所依大,与一切所造色为的所依处,二体性宽广大,地等四种,遍在一切色上,无一物而非所造,三形相大,大地大山为地大;大江大海为水大;猛焰赤红为火大;疾猛大风为风大。种是因义类义。此四法能起造众色为因义,种类各别不同是为类义。
地与风相对,水与火相对。地以任持为用,在因缘和合中,有相当的安定性。坚定的反面是轻动性,如物质没有轻动的性能,那永不会有变动的可能。地为物质的静性,风是动性,为物质的两大特性。水有摄聚的作用,即凝聚性能,火的作用是熟变,如人身有温暖可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动变,都由熟变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火是分化,此又是物质的两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物质于此不断过程为通遍特性。若加空识为六界,空是无碍性的空隙,由此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才有四大,此为器世间,若有觉了的特性——识,即成有情了。
以上说明构成色的因素,此所造色有五根五境及法处。法处所摄色是意识所缘色,有五种:(一)极略色(极微)(二)极迥色(空界)、(三)受所引色(无表色)、(四)遍计所起色(水月镜像)、(五)定所引色(定力所变之色)。前四种是假法,无别实体,定所引色有实有假。
二、 受 想 行 识
色蕴是属物质范筹,受想行识有属精神范筹。
受蕴:领纳为受相。受有三种:苦、乐、舍、即按违顺等境,领纳苦乐舍集为一聚故名受。有有形和无形之不同,接触冷暖涩滑为有形,喜怒哀乐为无形。
想蕴:想是构想,取相为义。于境界取种种相,随施设种种名言。或乱思不定为想,念一切法谓之想。
行蕴:行为迁流造作为义,五十一个心所中,除受想两个心所外,其余相应心所和不相应行法,都是行蕴所摄,一切有为法皆念念不住迁变流动故名行。
识蕴:识以了别为义。于色等诸法,能觉了分别。
第二节 处 与 界
处是十二处,处亦云入,生长义。六根六境能生长心心所法之作用,六识必托根方能生起。内六根处是识所依,外六境处是识所缘。由根及境为增上缘,识得生起。意即认识的产生,有能取的六根和所取的六境。此中以六境为中心,没有此六境、能认识和所分别失去联络,不能分别境界。
界是十八界,界是种族义,谓十八法种类自性各别不同。又能持义,能持诸法自相义名界。又种子义,十八界种各别为因。六根缘六境而生起六识的觉了。识所依所缘的六根六境为能生因,六识是所生界。此为十八界。
第三节 佛说三科的意趣
如来说蕴、处、界三科的意趣,如《俱舍论》说:“愚根乐三故,说蕴处界三。”众生愚执不同,法有区别,此为如来说的意趣。有愚心执为我,有愚色法执为实我,有愚执色心二法以为我。为破此三愚故说三科以对治其执,五蕴破愚执心,五蕴中多说心心所,分析无我之理。十二处除意法二处外,其余十处皆是色法,为愚执色法有情,广详色相。十八界破色心之愚,广详色心二法。此为愚执不同。二者根器不同,利根略说法义,便能解悟;施五蕴法;中根略加开演,方能了知,为说十二处;下根暗钝,须广说,才能开解,为说十八界。三者乐欲不同,乐略者为说五蕴,乐中者为说十二处,乐广者为说十八界。
说此三科,意在说明有情身心的存在,是由众多的原素和合体,是无常的相续,人我的假现,知此意故,则破我法二种实执,令证寂静的涅槃。
第四节 有情的延续
有情是蕴、处、界和合的生命流,非一期死了为结束,在因缘合会时,他将无限止的延续下去。能无限延续,须因缘的资粮。如灯有不断加油,才能永放光明。约一期生命说,即须四食的资养。《杂阿含》云:“有四食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何等为四?谓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食有资益增长之认,能使有情维持延长其生命扩展长大。经中常言道:“一切有情皆依食住。”此意对外道苦行不依饮食的破斥。
一抟食:译为段食。以香味分段而食。尤其欲色众生,若无此段食,生命无法存法。
二触食:亦云乐食。根、境、识三者和合时所起合意感觉或不合意为触食。合意触生喜乐受,能资益生命力。如近代所言乐观能使身心健康,失意、忧愁能令人生病甚至死亡。又如修定的人得到定中的喜乐,身心轻安,可少食少眠。
三思食:又云念食,意识思念所欲之境,即生希望之愿欲,有此希能愿欲,能使人精神振作,有资益身心。
四识食:以第八阿赖耶识为体。有识则身有知觉,无识如死尸。识缘名色,此就是生命的展开,若无识的持轨,有情生命就不能增长。
四食不但有关一期生命的延续,未来生命的延续,也依于思食和识食的再创。有思食的愿欲,希望再生的力量,并有识的执持,便可构成将来生命之主体。
第五节 有情的出生
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一旦前一生命结束,即转为另一生命。有情新生形态有四类:胎、卵、湿、化。
胎生:如人、牛、羊等。最初自体,必须寄于母胎中,待身形完成,才离母体而出生。出胎后,有相当幼稚期,不能独立求生,须依生母乳哺抚养。人类再需父母师长教养,方能自立。
卵生:如鸡、鸭、雀、鸽等,不同胎生,离母体时,未完成身形,须孵化脱壳而出生,或有哺养,或自动生存。
湿生:如鱼、虾等,母体生下卵以后,便脱离关系,待一定时期,自从卵而生,或一再蜕变,自谋生存。湿生与母体关系最为疏远。
化生:如劫初入。从变化而生,不须父母外缘,凭自己之业力,忽然产生。胎与卵必依二性和合为助缘;湿生即有但以自生分裂成为新的生命;化生更不需此肉体为凭籍,即随业发生。
第七章 业感缘起
第一节 缘 起 论
有神论者,以为一切现象,乃自神之创造而成,是为有神的宇宙论。佛教则不然,以缘起论说明宇宙万有。万有生起,完全属于自己之因果律。现在之果,起于过去之因;过去之因,必成以后之果。又从以前之果而来。果上又生因,因又成果,前无始后无终之因果连续循环,前后不断。
缘起即是因缘,因缘所生法,专就有为法说。因指能生起诸法之种子;缘:彼法对此法有力能生,则彼法对此法即曰缘。除因缘外,还有增上缘、所缘缘、无间缘。对于此法相增上之力为增上缘、所缘缘:前一缘是攀缘义,即思惟观察知识的作用;后一缘是指境界。指心识为所思惟所观察所知识,境界为所思察认识的对象。心心所法仗境方生。等无间缘:同类之法无有间隔次第相续而起。心法四缘生,色法二缘生(因缘、增上缘)。
第二节 业感缘起论
业感缘起是指宇宙间万事万物,皆由有情业力所感生。《俱舍论》云:“有情世间 及器世间各多差别,但由有情业差别起。”一切有情由惑作善恶等业,由业感生死等苦。惑业苦三道,展转互为因果,成三世起轮回,生死相续,有情业因不同,所感的正依也各自有异。
何谓业力感招?业是思想行为,有造作义,即内心之思惟造作而发动行为言语的作用。业力:善业有生乐果之力用,恶业有生苦果之力用,力有用义,此物作用于他物。业感:以善恶之业因感苦乐之果报。感:与希求相应或与物相庐为感。招有牵引。有情的身心世界皆由过去所造作的业因力量所牵引。
一、 业的种类
业有心所思和思所作二种,即是思业和思已业。思业:身口将发行为、言语时,先由内心思惟造作之心理作用。思已业:于心中思惟造作以后,动身体发言语的外在作用。《俱舍论》云:“前加行起思惟,思我当应为如是如是所应作事名为思业;既思惟已,起作事思,随前所思,作所作事,动身发语名思已业。”此思业思已业又以开为身、语、意三业。心所思是意业,思所作分身语二业。此身语意三业又开为五业,此三业中的身语二业各有表业、无表业,总成五业。表是表示,身表业能表示内心令他见的种种动作取舍屈伸等;语表业能表示内心令他闻的言语名句文等。无表业,不能表示令他见闻的一种业体。意业是内心的分别思虑,不能直按表示于外,既不立表,也就不必另立无表之名。
将为一事,先于心中加以分别思虑的意业,发动于外,在身体上起种种行动是身表业。此身表业所造作之后和一种强有力的功能业体,无形无象,不能表示令他了知的业名身无表业。
在发语之前,先由内心中分别思虑为意业。思虑之后发动于外,起种种言说是语表业。此语表业所言说之善恶业体,领纳在自己身中,无形象不能表示令他了知的业名语无表业。
二、 业的体性及性质
思有三种:
(一)审虑思:将发身语,先审虑;
(二)决定思:起决定心将欲作;
(三)动发胜思:正发身语动作事。第三动发胜思又有动身思和发语思之别。意业以审虑决定二思为体性,身语二表业唯以现行的第三动发胜思为体。身表业以能令身体动作的动身思为体性;语表业以能令言语发动的发语思为体性。在身为身业,在语为语业,在内心思虑分别为意业,此三业都以思为体性。身语的无表业,只是思的种子,审虑、决定、动身、发语四种现行思,于色心上熏成种子,此思种有防非止过之功能,在此功能上,假立无表,更无别体,即无表业以思心所种子为体。
若在性质上观察,业有善恶无记三性之别。五业中,意业及身、语二表业,皆通善恶无记三性。身语二无表业不通无记,唯善恶二性。从善性的意业发善身表业,有善身无表业。从恶性的意业发恶身表业、有恶身无表业,语业亦同。有无记意业发无记身语表业,却无身语无表业。因无记是非善恶势力微劣不能引发强无表业。三性业中,能招感当来果报者是善恶二业。
何谓善恶无记?能感得资益有身心可爱之结果名善;能感得损害有情身心不可爱之结果名恶;不感爱非爱之结果名无记。
三、 业力感果的时期
善恶业务感果之时期,有迟速,或于现在,或于未来。未来中又有未来次生、次后生。次生名顺次,次后生名顺后。
就感果时期,区别业的种类有四种
(一)顺现法受业,又名顺现受业,即此生造业,此生受果:
(二)顺次生受业,又名顺生受业,即此生造业,第二生受;
(三)顺后次受业,又名顺后受业,即此生造业,第三生或更后受;
(四)不定受业:又名顺不定受业,即此生造业而感果的时期不定。前三顺现、顺生、顺后三业,感果之时期决定故云定业。后一时期等不定故名不定受业。
不定受业中又有感果定时不定,感果与时俱不定之别。异熟果报必定要受,于何时受而不定,为果定时不定。异熟果报和时期皆无定,为果时俱不定。顺现顺生顺后有时报俱定(果报与时间都有决定),时定报不定(感果时期有定,感报结果不定)之别。
四、 引 业 满 业
果报的种类分引业和满业两种。即由业力招感的果报有总别二受。总报:如同禀人趣,彼此受共同之果报;别报:虽同禀人身,而有男女贵贱美丑等别。引业是总报果之业力;满业是招别报果之业力。亦即能招致人道、畜生道的业,称作引业;能在人道之中分别男女好丑分富和差别相称为满业。
五、 业 果
业力万殊,招感果报亦各别。此果报不外有漏果和无漏果二种。有漏果是有漏业因所招感,此业因有善恶之别,十善业等是善法,十恶业等是恶法。善法招乐果,即人天等果报,恶法招苦果,即鬼畜等果报。无漏果由无漏善业因所招感,如三乘贤圣等。此漏无漏果各有依正二报,依报是有情所依止国土世界,正报是有情自体。此依正二报,皆是有情过去业力所感生。
1、正 报
今就有漏业生之正报而言,此约人趣论之。人趣有情,有四期生灭循环,称作四有轮转。四有即死有、中有、生有、本有。
(一)死有:由过去所造业力,招今世之果报,于前世最后命终一刹那之诸蕴。即本有后,中有前,寿命将尽时之色心。
(二)中有:谓死有后,在生有前,于其中间,有五蕴起,未至生处之中间果报。又称中阴。业力极善或极恶则无此中有身,非猛利皆有此中有。此中有在四生中属化生,五趣同类,各别相见,异趣相望则不能见。此中微细,有极净天眼能得见。中有极长不越七七日住,短则不定,待生缘和合即去投生,长者待七七日决定得生缘。此业力极强盛,将往生处,任何有力不能抑制,亦不能转。
(三)生有:从中有来托母胎,初受生时一刹那之五蕴中有将至所生处时,必起妄想颠倒心,驰趣欲境。由业力所起眼根,虽住远方,能见生处父母,没中有入母胎藏,入胎初念为生有。
(四)本有:本过去业感之有名为本有。在死有前,居生有后,于其中间所有五蕴。
如是从死有至中有,从中有至生有,从生有至本有,更起烦恼造业,次第从本有至死有,从死有至中有,从中有至生有,从生有至死有,展转生死,故名四有轮转。
2、依 报
依报是有情所依止所居住的处所。即山河大地,国土房舍等。有情业因不同,所招感的正报身心亦有差别,所依止依报亦各殊。如人趣依土地、房舍、鱼虾依水而住。总之所依止的世界皆是有情的共业与不共业所决定。共业,自他共同造善恶业,招自他共通受用的苦乐果报。不共业:各别之业因,招各自差别即唯自己受用之果报。正报即有情不共业所招,依报即是世界,自他有情之共业感生,成住坏空的世界为共业所感。总之,有情自体及其所依止之世界,皆为业力所感。
第八章 各宗要略
绪 论
佛教虽产生于印度,自汉代传入我国,随着经典的翻译。以及研习修学者的增多,遂而各宗发挥光大,且有系统的研究,确在中国,在唐代有十三宗,后多归併,至今日以显密大小分之,尚有十宗。宗派的成立主要原因有三:
(一)教理阐明,独辟蹊径;
(二)门户见深,入主出奴;
(三)时味说教,自谓承继道统。
佛法大部,可分显密二教,而显教中又有大小乘之分。但佛法的总目的是求觉悟,在未觉之前,必定有许多途径,所谓方法和历程。佛教总的归宿无二理,在途径上,不妨有诸宗之不同。
第一节 三 论 宗
一、史 略
宗是宗旨,一人所主张的学说,一部经论的理论系统,皆可称宗。宗有教派、有创始、传授、有信徒,有教义,有教观的宗教。三论宗,又称空宗、性宗。与法相唯识为印度本有的空有两轮。
佛灭后七百年顷,龙树菩萨造《中论》、《十二门论》、《大智度论》等广宣般若性空法门。龙树有弟子提婆菩萨造《百论》广破世出世间之执。姚秦时鸠摩罗什翻译以上四论,盛宏此宗,相继至隋唐吉藏大师,广作论疏,专宏般若思想,遂而建立三论一宗的思想体系。
二、判 教
本宗立二藏三轮。二藏是声闻藏、菩萨藏。如来一代时教不外大小二乘之教义,故作此二藏之判。三轮是根本法轮,即佛成道之初,开显一乘真实之教——华严经;枝末法轮,有不能领受此华严大法,故说阿含经等;摄末归本法轮,摄三乘方便之末,归一乘真实之本,如说法华经。
三、教 义
本宗教义以破邪显正和二谛、八不中道为根本。破邪显正为本宗大纲,破邪是破外道、小乘及有所得大乘。破其执邪因果之外道、偏见之小乘、有得之大乘。邪破则正自显——性空义理。
二谛,即真谛、俗谛。俗谛指宇宙森罗万象之种种差别;真谛指万象真理。俗谛示有,真谛明空。《涅槃论》云:“众生起见,凡有二种,一断一常,如是二见,不名中道,无断无常,乃名中道。”如来于俗谛说有,于真谛说空,以破执有执空之迷。宇宙之真实,则言语道断,心思路绝,是名八不中道。八不:不生不灭、不来不去、不一不异、不断不常。因众生执一期生灭,以为有实法生和灭;一期常断,即生而暂住以为常,坏灭以为断;因缘和合的一合相为一,种种差别为异;从彼到此为来,从此到彼为去。此中生灭乃至断常皆是因缘的存在,无实自体,故以不字否定,斥妄显真,此是八不中道义。二谛以对立的统一,而说明中道。
本宗在行位的观点是,依真谛边说,则佛与众生不二,无迷无悟;依俗谛边说,则诸缘起,因果历然,阶级亦异,视其根性有利钝,观法修行亦有迟钝,速一念之下,即入八不正观,而得道果。根钝须积集万行,经三阿僧祗劫,方能成佛,历经五十二位。
第二节 唯 识 宗
一、 学 统
唯识宗,又称法相宗。说明万法唯识所显及分析诸法相状。
佛灭后九百年顷,弥勒菩萨应无著之请,说了《瑜伽师地论》,最初发明此唯识理。无著造《显扬圣教论》,世亲造《唯识三十论》,护法等菩萨造《成唯识论》。
南北朝时,真谛及菩提流支于法相经论虽有翻译,但未竟全功。至唐代玄奘大师亲往印度,就学于戒贤论师,先后十七年之久,回国后进行译传,遂成立法相宗。有弟子窥基、慧沼、智周次第相承作论疏,盛行一时。
二、 典 籍
本宗所依据的经论有六经十一论。六经:华严经、解深密经、如来出现功德庄严经(未有译本)、阿毗达磨经、楞伽经、厚严经。十一论: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大乘庄严经论、五蕴论、摄大乘论、百法明门论、分别瑜伽论、三十唯识论、二十唯识论、辨中边论、杂集论。
三、 判 教
此宗依解深密经无自性品,立三时教。
(一)有教:诸异生趣无始来迷执沉论生死,佛初成道后为说《阿含》等诸小乘经,示四谛十二因缘等法。
(二)空教:声闻、缘觉等小根执法为实有,著小果,佛以方便说般若等经,言一切法本性皆空,除其法有执,令回心趣大。
(三)中道教:为堕偏空者,开显三性三无性理,说非有非空之中道,除空有之偏执,令入究竟了义教。
四、 教 义
此宗论究诸法之体相,故名法相宗,又依唯识论明万法唯识之妙理。
万法唯识为本宗的主要思想,将万象略为百法,说明有情身心之相状。宇宙万物相状千差,此宗略以三相(依他起、遍计执、圆成实)说明。阐述万法是心识所变,意在破除人法二执,转识成智,以智转境为目的。
本宗以五重唯识观为行果。
(一)遣虚存实:遣遍计执之虚妄,存依他,圆成之实有,为空有相对。
(二)舍滥留纯:外境的相分是内识见分所缘,舍除杂滥之外境,而存留纯粹的心识。为心境相对。
(三)摄末归本:见相二分是从心体上变出的作用故为末,识体为本,摄枝末归心体。为体用相对。
(四)隐劣显胜:识的自体有心王心所,心王为主体,心所为从属,隐心所之劣,显心王之胜。为王所相对。
(五)遣相证性:心王具有事相和理性,事相是依他起相,理性是圆成实性,遣事相,证理性。为事理相对。
虽列五重,实际修证不一定重重经过,若修一重亦可证无漏智,悟中道理。但重在转识成智为根本旨趣。
第三节 华 严 宗
一、宗义及学统
华严宗是依华严经而成立。释尊初成道,悟法界真理,于其自心证得而宣说与人。但其义理高深,仅有大菩萨知真理。述说有情同具如来之智慧德相,只是妄执而不能自知自见,为令证得此本具智慧,如来宣说法界缘起。此亦为本宗要义。
华严经有三种译本。晋佛陀跋陀罗译六十卷,唐实叉难陀译八十卷,唐般若译四十卷。
唐代有杜顺,又名法顺。依此经作法界观,为此宗之初祖。继其道智俨,作十玄门。至法藏时,总判一代时教为三时五教,组织完密,称为此宗的大成者。后有澄观,依之而作悬谈疏钞。宗密广宏此宗教义,为此宗五祖。
二、判 教
本宗判佛一代教法为三时五教。三时:
(一)日出先照时:日出先照高山,喻佛初成道,说华严经为无上根本法轮。
(二)日升转照时:日升转照高原,喻佛为小乘人说阿含经等小教,后说般若空理,为依本起末法轮。
(三)日没还照时:日将没还照高山,喻佛在法华会上说一切众生皆可作佛,三乘同归一乘,为摄末归本法轮。
五教:
(一)小教:佛对劣根小机所说我空之理。
(二)始教:大乘初门。有相始和空始之别,相始:立五位百法,示诸法之相,事相互不相融。五性各别:(声、缘、菩、不定、无种),不说一切皆成佛。空始:只说真空无相,未显大乘妙理。
(三)终教:大乘终极之教,说成佛之理。
(四)顿教:疾速顿悟之教,直指真性,妄念不起即得证真,不立阶次。
(五)圆教:玄妙之理,圆满具足一乘。
三、教 义
1、十玄门
真如法界随缘转动而成差别之诸法,诸法各各缘起圆融无碍,称为十玄缘起无碍。
(一)同时具足相应门:总说时空相即相入。
(二)一多相容不同门:万有异体相入之关系,一中有多,多中有一。
(三)诸法相即自在门:万有同体相即之关系,空有相即,诸法融通。
(四)因陀罗网境界门:万有相即相入不只一重,一珠中有无数珠影,互相映现无有穷尽。
(五)微细相容安立门:极细微中,亦容摄一切万法。
(六)秘密隐显俱成门:表里俱成无碍,无有前后。
(七)诸藏纯杂具德门:诸法相互摄藏,一法中具一切法为杂,诸法融成一法为纯。
(八)十世隔法异成门:过现未三世,三世各三为九,摄在一念中成十世。前后差别无碍异成。
(九)唯心回转善成门:或善或恶,皆由心之转变。
(十)托事显法生解门:以上所说甚难解,故托事物令生解。以浅近事法,显深妙之理。
事物相即相入无碍自在,而差别之相历然分明,实具重重无尽缘起一体之关系。故观一微尘:可举法界而全收之。此事事无碍玄妙不可思议的道理,称十玄门。
2、六 相
(一)总相:一法含多法而成。即一含多德。
(二)别相:法有色心之别。多德非一。
(三)同相:事物虽有多义,而同成一总,不相违。
(四)异相:多义相望而各异,虽差别合成一体,然又不失其各部分之特质。
(五)成相:部分相依而成全体,由差别融成一体。
(六)坏相:差别而各住自法不可移动。
3、法 界 观
为显示法界缘起,以十玄、六相表示事事无碍,相融相即。
法界有事理之别,事:法是诸法,界是分界。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故名法界。总该万有曰法界。如天台家之十法界不同。理:指真如之理性谓法界,即实相、实际、法性等皆法界之异名,其体一故。界有因义,依之而生诸圣道,或性义,诸法所依之性(同一空性)。
五教分别各一个缘起:
小乘,业感缘起,即惑、业、苦三道展转。
大乘始教,赖耶缘起,藏识执持种子,遇缘现行,由现行法再熏习成种子,以种子起现行,现行熏种子三法展转同时因果。
终教,真如缘起,如来藏俱染净二道,染道为生灭门,随染缘现六道;净道,随净缘现四圣。以真如之体,生灭之相,因缘之用,说明缘起。
顿教,性空缘起,诸法虽性空而不碍缘起之假有。或说顿教知妄即真不立缘起。
圆教,法界缘起,即是本宗的思想。即法界之事理,有为无为,色心、依正尽为一大缘起,更无单立以一法成一切法,而以一切法成一法,万有缘于万有而起,称法界缘起。
法界只是一心,此一心总该万有,名一真法界(绝对真实的真如)。就其融摄万有而言,便成四种法界。
(一)事法界:一一差别事法各各分齐。
(二)理法界:无穷尽的事法都同一体性。
(三)事理无碍法界:体性与差别的事法不相妨碍。
(四)事事无碍法界:诸法各自差别,各守自性而事事相望,各别缘成,一缘遍尽多缘,力用交涉,无碍自在,重重无尽,一一事法不坏本相而互相涉入无碍。
以事法界为体,建立三观:
(一)以理法界立真空观:观诸法无性,当体即空。
(二)以事理无碍法界立事理无碍观:观理遍于事,事法无不是真理。
(三)以事事无碍法界立周遍含容观:真理遍在事相上,事相与真理无碍。
第四节 天 台 宗
一、学 统
北齐慧文禅师,读《大智度论》悟一心三观。南岳慧思承此一心三观,并依《法华经》的义旨构成诸法实相论,遂为此宗主要思想。陈时智者依此理居天台山,组成他的学说系统,为天台宗。此后相继有灌顶、智威、玄朗、湛然、道邃。道邃将法传日本,为日本天台宗之始祖。
二、判 教
此宗判一代时教为五时八教。五时即华严时,阿含时,方等时、般若时、法华涅槃时。华严为显示;阿含为诱引;方等为弹呵;般若为淘汰;法华涅槃为归实,此是五时渐次。
八教分化仪、化法二种。化仪是指佛化导众生之仪式和方法,即顿、渐、秘密、不定为化仪四教。化法是五时说法的教理内容浅深不同,即藏、通、别、圆为化法四教。
三、教 义
此宗中心思想为诸法实相论。万法千差万别的事相,皆是显示法性真如的本相。以一念三千和圆融三谛说明之。
1、一念三千
十法界(六凡四圣)中每一法界都具足其余九界,为互界,每界具足十如是)性、相、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究竟)为百界千如,而千如中各有三世间(众生世间、国土世间、五蕴世间),为三千世间。此三千诸法,但在一念心中之所具,故名一念三千。
2、三谛圆融
三谛圆融又称一心三观。在修三观之前,先修三止,
(一)体真止:体真空,止妄相;
(二)方便随缘止:随缘历境,安心俗谛;
(三)息二边分别止:双寂空有。
三谛即空、假、中谛。本宗对万象以三谛来说明,观一切现象皆假为世俗谛,现象本体即空为真谛,虽假而空,但有妙用,作如是观为中道谛。
依此三谛修三观能断三惑(见思、尘沙、无明)成三智(一切智、道种智、一切种智),证三德(法身、般若、解脱).
在行果上,从凡至佛有六种位次:
(一)理即佛:众生皆具佛生;
(二)名字即佛:闻三谛之妙理于名字中了达一切法皆佛法;
(三)观行即佛:依名字起观行,言行一致;
(四)相似即佛:观慧转明,相似见道;
(五)分证即佛:观慧增盛,破无明见佛性理;
(六)究竟即佛:断无明显法身。
第五节 禅 宗
一、源 流
佛教分显密和教宗之别。宗指禅学,禅宗是以心传心,见性成佛,教外别传,不立文字。佛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迦叶契悟,相承至达摩,于梁代来华,初至广州,后到金陵,与梁武帝谈而不契,遂赴洛阳后往嵩山少林寺,面壁九载。有得法弟子慧可,付与衣法,为禅宗之源始。
二祖慧可传法与三祖僧璨。僧璨传道信为四祖。四祖道信以下,分两系:一为黄梅弘忍,为本宗正传,称五祖。一为牛头法融,称牛头禅,为旁系。
五祖弘忍以下,也分两系,正受法者为六祖慧能,化行南方,称南宗禅;次为神秀,化行北方,称北宗禅。慧能所弘为顿教,称南顿;神秀所弘为渐教,称北渐。此后北渐趣衰,南而日盛。
六祖门下,传心得法者有:南岳怀让、青原行思、荷泽神会、南阳慧忠、永嘉玄觉。以上五师各化行一方,其中尤以怀让、行思两大师,传法最盛。
怀让传马祖道一,道一传百丈怀海。怀海下又分两宗:一为黄檗希运,希运传临济义玄立临济宗。二为沩山灵祐,灵祐传仰山慧寂为沩仰宗。
行思传石头希迁,希迁下又分二系:一为道悟以下相承有祟信、宣鉴,义存。义存下又分两家:一为云门文偃立云门宗,一为师备,备传佳琛,琛传文益立法眼宗。希运下另一系是惟严,法嗣相承有昙晟、良价、本寂立曹洞宗。
以上五宗,虽各有传承,而尤以临济、曹洞二宗为最盛。有天下临济、曹半边之称。
二、宗 义
从迦叶胍胍相传,以心传心,不立文字,是故不依经论依据。而达磨是以四卷《楞伽经》传法。于四祖道信,五祖弘忍,盛唱金刚般若,维摩诘等经。六祖曾闻金刚经中的“应无所住而生其心。”故此宗修观从心下手,即不思量一切,万缘放下,排除杂念为根本。《楞严经》云:“心生即种种法生,心灭即种种法灭。”《维摩经》云“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即佛土净。”《遗教经》云“制心一处,无事不办。”故知一切善恶皆由自心,转此妄心成真心即是诸佛,故心为根本。欲求解脱,先须识本达源——心。若不知此理,于外相求,无有是处。
求佛智慧,要即禅定,若无禅定,念想不息,功德难生,所以妄想不生,明见本性曰禅定。即是见本性无生之心,所谓明心见性,见性成佛。历来祖师求法者,总以反诘追问,令回光返照,竟令于自心中见取,非从外得。
三、二入四行
禅宗的宗旨是单刀直入,直示心性,以彻见此心性而成佛,根据达磨的二入,四行学说,把入道的途径区分作理与行两种称为二入。
(一)理入:凭借经教的启示,深信众生同一真如本性,但为客尘妄想所覆,不能显了,所以令舍妄归真,修心如墙壁坚住不移的观法,遣荡一切差别相,与真如本性之理相符,寂然无为,此为理入。
(二)行入:行入分四种行:依理入之理而发于行动名行入。
(1)报怨行:泯冤亲爱憎,逆来顺受的忍辱行。
(2)随缘行:苦乐得失,无动于心,无所愿乐,万事随缘随分无贪著。
(3)无所求行:无所贪求,息心息念。
(4)称法行:安心无为,任运与法性之理相称而行,即合于诸法实相,行广六度,而无所著。
第六节 净土宗
一、史 略
弥陀净土,源于晋代慧远大师,于庐山结白莲社,在阿弥陀佛像前立誓发愿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到了东魏昙鸾大师才有所发展。鸾师依龙树的《十住毗婆沙论﹒易行品》,著《往生论疏》立难行,易行二道之说。继承法系有唐代道绰、善导。绰原学涅槃,因睹昙鸾事迹之碑文,深有所感,于是专修净业,并撰有《安乐集》,立圣道净土二门。善导听绰师讲净土之旨,后专修并弘扬净土法门。著有《观经疏》,完备净土一宗的宗义及行义。《观经疏》传至日本,立净土宗,为日本净宗之始。此后相承有:承运、法照、少康、永明、省常、莲池、蕅益、截流、省庵、彻悟、印光。
二、修 法
本宗主要经典为三经一论: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阿弥陀经、往生论。
在行持中,分难行、易行。在五浊恶世,并无佛在世,永不退转地为难行。信佛所言,凭籍弥陀愿力便得往生入不退转为易行。
净土法门,唯依弥陀行愿,普收三根,彻上彻下无所不该。上至文殊、普贤、龙树、马鸣,莫不发愿导归;下至愚夫愚妇,无不可依此法门而往生。阿弥陀佛在《无量寿经》中,发了四十八大愿,愿生者寿命无量,国土庄严,入不退转。其中度生之愿为第十八最恳切:“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故此世尊应末世之根机,开此法门,劝令往生极乐。
1、信愿行
往生西方以信、愿、行为三要素。非信无以发愿,非愿无以导行,非行不足满所愿,证所信,三者缺一不可。
信:信娑婆之苦,极乐之乐,信念佛能往生。
愿:厌离娑婆,欣求极乐,立深誓愿,远离恶法,誓不更造。勤修正道,誓不退惰,誓成正觉,誓度众生。净土得生与否,全视愿力之真切与否,即信而发愿,起真实修行。
行:此行专指念佛法门。念佛行业为内因,以弥陀愿力为外缘,内外相应,决定往生。念佛有称名念佛、观想念佛、实相念佛三种。
称名念佛,又云持名念佛,即口称佛号。其中有默持、金刚持、高声持。此外还有和缓念、追顶念、禅定念、参究念。
此持名念法是依《阿弥陀经》中的“……执持名号若一日……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
观想念佛:观佛相好功德。实相念佛:观法身非有非空中道实相。
2、正助杂三行
专依净土经而修行业为正行,修余一切诸善万行为杂行。读诵、观察、礼拜、称名、赞叹供养阿弥陀佛为五正行。但读诵、观察、礼拜、赞叹供养为正行中之助行,唯称名为正行中之正行。善导大师的净土法门是舍杂归正,专修正行,旁修助业,一心专念弥陀一佛名号,念念不舍,以期往生净土。
3、三辈九品
念佛的目的是愿求往生极乐世界,但随行人的根机不等而往生的程度也有上中下之别。《观无量寿经》中说“行人心须有至诚心、深心、回向发愿方能往生。”此为往生的根本依证,但所修净业正因深浅有别,而往生的品位有高下不同。上中下三品,各有上中下三生,为九品、上品必须具足戒行,读诵大乘,深信因果,发无上道心,愿求往生等条件。中品必具戒行,不造五逆,孝养父母等条件。下品虽造罪,随其造罪深浅,但于临命终时,遇善知识教念念佛而生者。
修净业不可不知修福之助缘,《观无量寿经》云:“欲修净业者,得生西方极乐国土。欲生彼国者,当修三福,一者孝养父母,奉事师长,慈心不杀。二者受持三归,具足众戒,不犯威仪。三者发菩提心,深信因果,读诵大乘。劝进行者,如此三事,名为净业。”
蕅益大师说:“得生与否,全由信愿之有无;品位高下,全由持名之深浅。”
第七节 律 宗
一、传 流
从第一次结集,优波离尊者诵出律藏为最初律部。随后二次三次四次的结集。自此以后,迦叶、阿难、商那和修、优婆毱多五师传持。佛灭后一百年间,纯是一味和合,一百年后产生异见,部派分裂,因着律仪上的争执,旋复至优婆 多以后,更分为五种律部。五部:
昙无德部——四分律——法藏部
萨婆多部——十诵律——一切有部
迦叶遗部——解脱戒——饮光部
弥沙塞部——五分律——化地部
摩诃僧祗部——僧祗律——大众部
实际传来中国只有四律,迦叶遗部仅传戒本。
四律:十诵律、五分律、四分律、僧祗律。
还有五论:
毗尼母论、摩得勒伽论、善见论、萨婆多论、明了论。
在中国弘传最广的是《四分律》。早在曹魏时,昙摩迦罗于洛阳译出《僧祗戒心》,并立羯磨法,与中国出家人正式授戒。从译出《四分律》后,先有法聪开讲,口授弟子道覆。至慧光下有道云、道洪、智首、道宣相承。
与道宣同时弘《四分律》共有三派。有南山道宣、相部法励。东塔怀素。三者见解不同,故分三派。法励、怀素但盛一时,道宣至今弘传不绝。
二、判 教
化制二教为本宗判摄。化教:教化众生,有种种随机言教,指经论二藏,所诠定慧法门。制教:制止过非,指律藏所制定的戒法,诠解戒学法门。通过制戒的戒,能摄住三业不犯,便生定慧,由定慧伏断烦恼,证入道果。
此宗更于此二教内判三教三宗。
化教中,更判为三教,以摄如来一代说法。
(一)性空教,俱舍、成实析法明空是小乘教。
(二)相空教,般若、三论等直谈无相是大乘权教。
(三)唯识圆教,华严、深密等是大乘中道实教。
制教中,更分三宗,以摄一切戒律的戒本。
(一)实法宗,以色法为戒体,立一切法为实有,小乘有部。(怀素所依)
(二)假名宗,以非色非心为戒体,一切唯有假名,无实体,大乘空教。(法励所依)
(三)圆教宗,以心法种子为戒体,谓万法唯识,大乘唯识圆教。
三、宗 义
道宣的四分律宗,是依大乘唯识圆教而立义。并主张四分律宗通大乘说,从律文中,有五种理由证明:
(一)沓婆回心:沓婆证阿罗汉后。求坚圆法,回心向大;
(二)施生成佛:戒本末偈云:施一切众生,皆共成佛道。
(三)相召佛子:序文有诸佛如是行,佛子亦如是。
(四)舍财用轻:舍堕戒中,舍财后僧不还,犯轻罪。
(五)识了尘境:妄语戒的见闻知觉的了别,通唯识义。
戒有四科:
戒法:圣人制教名法,
戒体:纳法成业名体,
戒行:依体起护名行,
戒相:为行有仪名相。
戒有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戒的内容广泛,以止作二持摄尽。止持是约戒条,止一切恶,不该作者不作。作持是约体道办事,修一切善,诸如受戒、说戒、安居、自恣、忏罪等。所谓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大乘菩萨戒,不同小乘戒。声闻戒唯人得受,大乘戒诸趣通受,声闻戒有受有舍,菩萨戒有受无舍,是尽未来际受持。菩萨戒主要体现在三聚净戒上:
(一)摄律仪戒,七众所受别解脱戒,
(二)摄善法戒,奉行一切善法,
(三)摄有情戒,广修善法以利益众生。前二自利,后一利他,合为二利圆满,虽只讲戒,而与定慧相连。如把心停止,不起妄念,摄意业为定,详细观察思惟,此应作,彼不应作为慧。如盗戒具三净戒:自不起盗心并防护为摄戒仪,见有盗机而维护为摄善法,转告保护为饶益有情。其他戒也一样,一戒一行圆观解,具足一切行即为大乘妙行。
第八节 密 宗
一、 史 略
密宗又称真言宗。以大日如来所说的《大日经》为一切如来秘密之教。大日如来所说此教后,上首之金刚萨埵,以所说者集为经文,藏于南天竺之铁塔中。咒语中古印度久已流行,但发展成为专宗修学的途径,是从龙树开始,相传经典是龙树从铁塔中取出。但在其他经典里也有咒语,随着翻译的增多而增多。龙树传龙智,龙智传善无畏,金刚智,金刚智传弟子不空。
在唐开元年间,金刚智、善无畏、不空来长安,译出《金刚顶经》。大力弘扬密法,于大兴善寺为根本道场,建立了真言宗。还译有《大日经》,《苏悉地经》等。
不空有继承弟子惠果,住青龙寺,继续弘传。公元804年,有日本空海(弘法)入唐求法,学于惠果。回国后在日本高野山建立了日本真言宗。世称东密。
晚唐,汉地密法失传。到宋初有天息灾、施护、法天来洛阳,建立译经院,译出密典,兴于一时。从唐初密法传入西藏。
二、 宗 义
此宗与他宗全异,前所述诸宗皆以理为本,此宗则于理之外,特重事相。主要修法是以持诵密咒而得破惑证真为根本目的。
1、两部曼荼罗
曼荼罗,译云坛、道场、聚集、轮圆具足。修法时,筑圆土坛安置诸尊于此,而此坛中聚集具足诸尊诸德。
金刚界:有坚固不坏义。立此坛在西,表终极。意味如来圆智坚固不坏,能摧破烦恼,如金刚之妙用。
胎藏界:有持摄含藏之义。立此坛在东,表出生。意味摄持含藏如来一切功德。如母胎摄藏婴儿。
此两部曼荼罗是标志大日如来理智二德之法门。胎藏表示理性平等,为本有本觉,是因,表本具。金刚表智慧差别,为修生始觉,是果,表现行成功。
2、四种曼荼罗
(一)大曼荼罗:法界森罗万象,皆依地、水、火、风、空五大而显。
(二)三昧耶曼荼罗:译为本誓,说明诸法各自有特性。
(三)法曼荼罗:诸法各有名称,含有轨持之义。
(四)羯磨曼荼罗:万象悉有业用动作。此四种对法的解释。另有对佛菩萨等四种曼荼罗的解说。
(一)大,指诸佛菩萨本身,以彩刻绘画显佛菩萨形像。
(二)三昧耶,表佛菩萨之本愿,或执刀表示愤怒破邪之相,或执莲花表慈悲度生。
(三)法,法以文字诠表义理,使人信而生解。佛名号、真言以经论文义皆是法。
(四)羯磨,译为威仪事业,佛菩萨之行止,皆为度生所显之动作。前一是总,后三为别。简而言之,大,诸尊之体像:法,诸尊所说之法门;三昧耶,诸尊所持器杖;羯磨,诸尊所作度生之业。
3、六大五智五佛
地、水、火、风、空、识名曰六大。体性广大名大。遍一切法,此六大能造一切佛,及一切众生器界等类,为宇宙之根本。前五大是色法,识是心法。
依六大之识,又可分为五智。金胎两部曼荼罗各有五佛,以表五智。
(一)法界体性智:包含万有为法界,诸法所依名体,法尔不变名性,转第九庵摩罗识所成,是法界身体之大日如来。
(二)大圆镜智:无边名大,具足无缺名圆,实智高悬万象现影名镜。转第八阿赖耶识,是金刚坚固菩提心体之阿閦如来。
(三)平等性智:无差别名平等。转第七识,为平等金刚福聚庄严身体之宝生如来。
(四)妙观察智:以五眼高临,巧妙观察诸法差别。转第六意识,为说法利生佛智身体之阿弥陀如来。
(五)成所作智:自证化他二利应作名所作,圆满成就名成。转前五识,为调伏众生自在变化身体之不空成就如来。
4、三密加持
以三密念念相应,便可转识成智,即身成佛。
(一)身密:手结契印,召请圣众。
(二)语密:口诵真言,文句了了分明无谬误。
(三)意密:心观实相,入本尊之三摩地。
吾人与大日如来,共以六大为体四曼为相,本无差别,而以惑业所缠,遂致迷悟殊途。今以三密修行,身持大日之行,口诵大日之真言,意契大日之心。于是大日如来之光,映现于吾人之心水。
5、三种成佛
(一)理具成佛:本具佛德,与大日如来无异,五大为胎藏之理本,心为识大,是金刚之智德。
(二)加持成佛:本具本觉之功德,与三密加持相应,由加持之力而成佛。
(三)显得成佛:成就三密之修行,显现法性万德。
此三是谓即身成佛,余宗曰心成,此宗为身成。观此身等同诸佛,具足一切功德。因为六大为万法因果行位之本源,宇宙人生之整体。在凡是五识,在圣转五识而成五佛。
在修行中,观地大为菩提心,坚故;观水大为智慧门,能洗故;观火大为福德聚,能烧故;观风大是精进业,能吹故;观空大能到彼岸,无碍故。以此观成,即转妄识而成大智。
第九节 小乘二宗之略要
自佛灭后百年余,佛教产生异议而逐渐分裂,义学纷纭。直至佛灭后九百年初,世亲造《俱舍论》,又九百年中,诃梨跋摩造《成实论》。因这二部论典的传播,而形成俱舍成实二宗。
一、 俱舍宗
俱舍宗是依俱舍宗而立宗的。俱舍论是阿毗达磨俱舍论之略,译云对向法论、对为对向涅槃,对观四谛,法,胜义法为涅槃,法相法为四谛。即以无漏智,观四谛法而证涅槃。有两译,陈真谛译此论,即开俱舍宗。唐玄奘重译。此论共三十卷,九品,初解万有,次论迷之因果,后明悟之因果,末述无我之理。
在教义上立七十五法,修四谛及十二因缘。所证果位同第二章声闻行果之渐次。
七十五法:
(一)色法有十一:五根、五尘、无表色;
(二)心法有一;心王;
(三)心所法有四十六,
(1)大地法有十:触、作意、受、想、思、欲、胜解、念、三摩地、慧;
(2)大善地法有十:信、惭、愧、无贪、无嗔、勤、不放逸、轻安、舍、不害;
(3)大烦恼地法有六:痴、放逸、懈怠、不信、昏沉、掉举;
(4)小烦恼地法有十: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
(5)不定地法有八:寻、伺、睡眠、恶作、贪、嗔、慢、疑;
(四)不相应行法有十四: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文身、名身、句身;
(五)无为法有三:择灭、非择灭、虚空。
二、 成实宗
成实宗依《成实论》而立宗。此论发挥二空之理,恰与俱舍论相反。本论观察宇宙万有,分为世界门和第一义门。世界门,立一切法为有,人我非无,然诸法皆因缘而生,离因缘则灭。虽有亦假,似有实无,进而入第一义门,则说人空法空。人空者,喻如瓶中无水,五蕴假和合中毫无实常之人我,为人空观。法空者,如瓶无实,五蕴诸法但有假名,并无实体,为法空观。二空深理,为小乘空部最后之发展。姚秦鸠摩罗什译此论,遂传中国,南北朝亦有弘传此论者,称成实宗。唐吉藏判为小乘,其思想近大乘三宗论。
(此论共二十卷,明五聚之义。即发聚及苦集灭道)
如上所述的各宗教法,便是吾人趣向佛道的种种途径。无论显密大小及宗教,都不出一实相印或三法印的法教。只是依据不同,在解说上而各异。但无非是在断烦恼证涅槃,转凡成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