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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慈问学 | 佛教思想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融与鉴”(二)【高研班篇】

  • 来源:南海佛学院时间:2021-11-10浏览:

  • 尘劳迥脱事非常,紧把绳头做一场。

    不是一番寒彻骨,争得梅花扑鼻香。

                                                                 —— 希运禅师

           宗教可视同天上的关怀,主要体现在精神、灵性、超自然、个体觉醒;社会工作可视同为地上的关怀,主要体现在客观、理性、社会化、自我实现。

           从社会行动视角探讨,宗教团体进行慈善活动,或宗教团体做“社会工作”,旨在将天上的关怀进行人间的传递。相较而言,世间中的社会工作活动则更多基于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等背景,以协助且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奉行守望相助的礼俗情义。以上虽是基于不同的角度对两种行动进行阐述,但不妨将后者理解为前者更通俗、现实、具体的解释。倘若助人者将二者结合,提供受助者更多角度的关怀,是否可以收获更好的服务效果?然而,宗教是一种信仰,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在实务上通常以客观事实为证据基础。基于文化理解力层面,将宗教元素与社会工作结合,势必会水土不服,甚至会产生价值层面的对峙。可以设想在最理想的情境中,一位持有宗教信仰的案主正在被有相同宗教信仰的社会工作者服务,却由于同宗教的信仰者往往对待信仰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实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价值冲突。

          社会工作的滥觞与工业时代早期的社会救助密不可分,西方宗教在其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与地位。在救助过程中,西方宗教重于弘法却轻于救济实务,难免将“传福音”与“做福利”相结合,试图通过福利活动的成效,来强化福音工作的实施。如此,福利的最终效果势必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长期性与连续性的与否也难以确定。秉持实用主义,福利是否能够传输到每一个受助者,取决于福音与福利的分离,即传教与福利活动的分离。假使宗教福利工作者在内心根植“福音与福利并非混淆”的观念,自上而下,从里至外地开展价值中立的福利活动便存在着可能。然而,“分离”很难真正在宗教活动中得以实现,因为这意味着宗教需在行为模式上发生改变,甚至动摇到教理教义的根基,争端必然发生。相对而言,大乘佛教中提倡“自利利他”,出离心(个人解脱)与世间的利益(使别人离苦得乐)进行结合,以达到圆满的涅境地的理念,将自身的修行精进与对外的福利活动结合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放弃了对“传教”的执著与纠结。

          诚然,佛教思想与社会工作价值观仍有出落,一种是自修普世的融合与展现,另一种更似天职的体现与执行。因缘和合,当佛教团体的入世活动涉及到面对有情众生的物质救助、精神抚慰、道德教化时,不知不觉便和世间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有所相重。若从“无缘慈悲”的佛教思想出发,从悲田养病坊发展到人间佛教,乃至都市佛教,佛教团体突破传统的赈粥施食,寻找入世助人的现代化手段载体便愈加重要。申言之,讲科学、有方法、循根据的佛教慈善才能让延续了千年的佛教体系有所升华,如此的佛教慈善也可以被理解为佛教“社会工作”,即专业化的济世行动。

          以下是来自高级研修班一年级(寺院管理专业)的宗静法师和妙义法师就《佛教社会工作》课程的感悟摘录,她们分别对当下佛教与社会工作的相关议题给予了回应,请君阅读,弹酌共赏。


    佛教慈善与社会工作的区别是什么?

          佛教慈善与社会工作的区别点在于“发心动机”。基于社会工作本身的定义,在我看来社工帮助他人是一种善业,可以感召人天果报,但也要看发心动机。若是怀着名闻利养、功名利禄、甚至是不善之心,就算表面行持善业也有可能感召恶果。

          佛教与非佛教的区分点是皈依,人天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区分点是出离心,小乘佛教和大乘佛教的区分点是菩提心。若是皈依了佛法僧三宝而没有出离心,还贪恋人世间和天道的种种无偿、有漏的快乐只属于人天乘佛教;在此基础上发起出离心,希望解脱于不断轮转六道无有自在的心就进入声闻缘觉的小乘佛教;进而发起自他一切众生能离苦得乐,获得暂时解脱与究竟成佛的心就是大乘佛教,就是大乘菩萨。

          发心十分重要,明白发心的重要性后,就明白了无论所处的是什么行业、什么善业,只要弄清楚自己根本的出发点、动机是什么,就明白了自己的根在哪里。社会工作也是如此,不论机械地完成助人服务,若是没有任何发心,或贪恋追求时间暂时的快乐而做社会工作,就是在修人天的福业;若是为了个人和他人解脱烦恼障而做社会工作,就是在修小乘的善业资粮,为成就罗汉缘觉做铺贴;若是不满足于解脱烦恼,还要让自他一切众生都解脱其所了知以及对万法的执取与执著状态,究竟成佛而做社会工作就是大乘菩萨行菩萨道,因为菩萨不仅仅局限于出家人,也有在家居士,还有在六道中的随愿、应愿度众的菩萨众。

          所以,我们修何法,做何事,作何工作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发心动机正确、殊胜与否。

    ——宗静法师 重庆市长寿区东林寺执事

    佛教思想可以为社会工作者的发展带来什么启示?

          常言“无欲则刚”,《心经》里也讲“心无挂碍,故无有恐怖”,但作为一个社会工作者,首先不可回避的现实就是作为欲界众生的一员,私欲未了,不能无欲则刚。与此同时,社工又是从此在救助苦难众生的第一线勇士,每天面对着林林种种的生、老、病、死、伤、残、贫穷等各种悲苦局面,他或她如何才能做到坚强、平静、淡然、持久、智慧地处理对方的困难,而不是最后相互倒灌苦水呢?

          其实一位没有看透人生苦、辣、酸、甜,看破生、老、病、死的人,能给予别人的帮助是有限的、短暂的,甚至是交换型的补偿式帮助。在这个本身就是遍布苦痛的世界,要找一大批具有纯正无私发心,全身心为人民服务,内心早已解脱的社工实在不现实。那么,如何打破这种施与被施皆是痛苦的死循环,令作为施者的社工每天都在快乐、豁达中前行,受施者也能在乐观、自信中成长呢?

          有佛法就有办法:

          第一,培训社工时所需要的心理建设不应只局限于学习施救专业技能和普通的心理学,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助人前学会救度自己,使自己有一颗强大的内心,这就要求社工的思想精神境界不仅局限于善良、勇敢等,而是以大智慧甚至是内心解脱为前提;

          第二,社工需要建立对世界空相的一个基本认识,进而不执著于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助人者与受助人的二者关系,而是发“无为初心”。这种动机建立起来后,社工自然在工作中少抱怨、恐惧、纠结,在面对不公正的现象时,也可以减少心理失衡,用一种内心的淡然淹没各种比较和矛盾;

          第三,社工应该得到一种指引和训练,即如何将自己从处理的事情中抽离出来,以第三者的角度观察整个任务的发生、变化及终结的过程,继而不会反复咀嚼心内所积存的各种负面信息,在无形中伤害自己;

          第四,社工应该有一个特别的学习或沟通的渠道,以得到世间人所短缺的正知、正见,使受助人不但得到温饱和解困,并且心怀法喜,在快乐中成长,建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也会以健康的心态回馈社会,影响他人;

          如果没有以上几点的“赛前准备”,社工的困难及痛苦未必比被救助的人少,将来也会成为“受助者”中的一员。一言以蔽之,将社工团队的认知武装起来,再冲锋陷阵,收效将事半功倍,社工才能真正完成“人间菩萨”的使命,以社会慈善为物质先导,以佛教慈善为精神资粮,使“帮助”进行彻底,福慧皆具足。

    ——妙义法师 广东省惠州市普陀观音寺执事